2014-08-11 15:42:32|来源:中国新闻网|字号:
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一名近视又没戴的眼镜的刘姓男子,在没有汽车驾照的情况下驾车,开车时撞倒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辗过男子后肇事逃逸,法官判其2年徒刑。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刘姓男子明知自己没有自用小客车的驾照,也知道自己双眼有近视,在没有经过矫正的情形下,难以充分掌握车前状况。
刘姓男子在开车行经彰化芳苑乡时,看见车辆右方一名骑自行车的吴姓男子突然倒下,刘姓男子因近视见状煞车不及,车辆辗过吴姓男子的身体,刘姓男子肇事后不仅没将吴姓男子送医,还开车逃逸,吴姓男子送医后仍因伤重不治。
法官认为,刘姓男子未考取驾照,仍贸然开车上路,同时因未注意车前状况,以致肇事使人伤重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属无法弥补的伤痛,肇事后又畏罪逃逸,希冀侥幸逃避责任,不过念在被告犯后坦承犯行,并已和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因此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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