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4日16:24 來源:北京商報 手機看新聞
據介紹,在2011年12月,融資人戴某為償還李某、陳某等人的1.2億元欠款,編造項目、利用偽造的財務資料,在周某、高某、於某、徐某4人的幫助下,從吉林信托騙取貸款1.5億元,該款產品的收益率為10.5%-11.8%。警方將案件偵破后,吉林信托隨后對外公告稱已兌付投資者本金及預期收益,但信托公司如何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卻在投資者心中畫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今年6月,一起華澳信托欲與大連實德對簿公堂的案件吸引了各方視線,而此案最終以庭外和解而告終。華澳信托發現,長盈11號產品的融資方大連實德集團總裁和實際控制人失蹤,及時對長盈11號項目下的抵(質)押物及實德其他相關資產進行查封,並欲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此外,讓投資者仍捏一把冷汗的是至今仍懸而未決的中誠-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該礦產信托的融資規模達30億元,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9.5%-11%。因融資方涉嫌民間融資而被控,由於該產品2014年2月才到期,目前對此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決方案。振富集團表示,將對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賬外民間融資情況做進一步清查。部分資產的處置目前正在加緊落實。
投資者還需多方辨別項目風險
上述出事的信托產品收益率普遍不低,而且信托公司產品出事后,信托公司也會使出渾身解數來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和自身的聲譽,但投資者不難發現,各信托公司在產品設計過程的把控能力也不盡相同。因此,投資者在選擇產品時,不能隻看產品的收益率水平,還要考量信托公司的綜合實力,這其中包括公司股東背景、產品設計經驗、資產管理能力等。公司綜合能力的強弱將影響信托項目的設計、運行以及清算。
普益財富研究員范杰指出,在選擇信托項目時,可以從以下三方面來辨別風險。首先就要對其融資還款能力進行判斷。目前的固定收益類信托產品,基本上為項目融資模式。投資者可以通過信托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了解融資方的還款能力及還款來源等,還可以通過融資方的財務狀況具體加以考量,應盡量避免選擇那些隻標明來自“合法經營收入”的產品。此外,投資者還要了解項目或融資人自身是否有風險,包括政策風險、行業風險、財務風險、法律風險等,最好選擇有盈利前景、有政策支持的行業進行投資。最后,選擇的關鍵還要看具體項目的風險控制措施。風險控制主要包括擔保措施和結構化設計。其中擔保措施包括抵押、質押、第三方擔保機構擔保、個人連帶責任擔保、母公司保証擔保等措施。盡量選擇採取雙重甚至多重擔保措施的項目,投資者還要考察其擔保是否有效,選擇那些信用等級高的產品。
“在風險防控方面,投資者同樣還要考慮固定收益類信托產品的流動性問題,例如中途是否可以贖回、提前還款。目前市場上的產品普遍為2年期,期限越短其流動性也就越強。”顏玉霞表示,在具體項目的甄別上,按照規定,固定收益信托抵押率、質押率一般都需控制在50%以下,若以土地使用權做抵押,抵押率最好控制在40%左右或者更低。對於股權質押,則需要注意警戒線的設置,即股價跌破一定程度(如融資金額的1.5倍),融資方需追加保証金。
說明:投資者可對信托產品的綜合評級使用上述4個維度進行評判,並對每款產品的這四項分別評級,再將四項指標得分數進行加權,得出信托產品綜合評級得分。(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