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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紅燈時剛過線立即停車不會被處罰【2】

2012年10月12日09:03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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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們的經驗,調整記分措施是比較有效的,所以我們將闖紅燈調整為6分。

2.新規為什麼沒有對罰款進行調整?

  罰款影響有限 記分更有效


  李江平:這次沒有一個地方提高罰款,考慮到罰款這種處罰手段有其弱點,罰款不是目的,對一個人的教育和長期影響有限。而記分的調整更有效,記分制度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頭一次記分后會有長期壓力,可以不斷地提醒駕駛員去遵守交通法規。

  另外要強調的是記滿12分就吊銷駕照的說法不准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交管部門應當扣留其駕駛証,並對其進行交規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証﹔考試不合格的,還要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3.如何避免“被闖紅燈”?

  闖紅燈被抓拍 處罰時可復議


  李江平:2013年1月1日之前,將部署清理不規范的信號。

  比如說,關於黃燈的配時,有人覺得現在黃燈過渡時間比較短,現在規定,黃燈時間最低不能低於3秒。要根據路口通行狀況,流量狀況和安全狀況對黃燈的時間進行科學的設置,包括紅燈多長時間,綠燈多長時間,也需要根據這個路口的情況來做限制,或者是調整。

  正常處罰是有一個內部流程的。抓拍到闖紅燈后,有一個信息核實的過程,不會隻抓拍到車的情況,而是要同時拍到車和信號燈,拍到車越過了停止線,這樣來判斷是否違法。

  對於一些由於特殊情況而違反交通信號燈的情況,可以按照執法程序進行核實和糾正,如不是因為駕駛人自身過錯原因造成的闖紅燈,除了通過法制員審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糾正外,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4.為什麼要求實習期上高速必須有陪駕?

  新手上高速 陪駕指導減少事故


  李江平:實習駕駛人上高速公路是從2004年5月1日開始允許的,之前是不允許的。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發現了新的問題,實習駕駛人上高速公路,對很多特殊情況無法處理,心理壓力大,事故率上升。

  我們了解到,國外西方發達國家多數是這樣,允許他上高速公路,但是,必須要有人隨車指導。此后,新駕駛人肇事的情況,就明顯下降了。並且,還比較明顯。為什麼呢?有一個人在你旁邊,在高速公路的行駛中,有人從精神上和從具體的方法上加以指導。

(責編:夏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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