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09:19 來源:浙江日報 手機看新聞
考慮到兩老來回走動不方便,我們在庭審前多次前往兩人各自住所和所在社區調查。但是,因為工作實在做不通,最后隻好開庭審理。
為了一些生活上的小事,夫妻雙方未能及時溝通做到互諒互讓,反而在日積月累中逐步加深了矛盾。如果彼此多一些寬容,多一些理解,多為對方設身處地著想,也許會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這場婚姻,有這麼一個結局,實在叫人唏噓。
探究: 分手理由各不同
講述者:黃宇,寧波北侖區法院法官
現在很多老年人離婚,除了感情因素外,經濟原因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我們法院曾經有一個月,受理了5起老年人離婚案件,3起均涉及房屋產權歸屬問題。
在這些案件中,64歲的吳某和58歲的劉某的離婚最讓人印象深刻:兩老感情一直很好,可一套房子改變了一切。吳某所在的村是北侖的城中村,福利待遇較好,為了將劉某的戶口遷到村裡,以便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吳大伯在詳細了解了房產証上姓名可以變更的情況后,在房產証上加上了劉某的名字。
但自從加上劉某的名字后,吳某的心態卻不平衡起來,心裡老是疑神疑鬼,覺得妻子很在意那套房子。這種疑心病越來越重,再加上劉某性格開朗,朋友眾多,吳某更起了疑心。結果在2010年底,吳某提出離婚,不過在法院調解下撤訴。
吳某的舉動,激怒了劉某,一年后,她也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在劉某的堅持下,兩夫妻最終“勞燕分飛”。
我們經過調查,發現有3類老人比較容易離婚。
夫妻雙方年齡差距大,離婚的幾率較高。統計顯示,老年人離婚案件中,12.1%的當事人相差年齡在10年以上。其中一個常見的情況就是,老人雙方的子女因為老人的房產、存款等財產所屬權分割意見不統一,導致老人間互不信任,直至婚姻關系破裂﹔
知識分子家庭尤其是教師、醫生也比較容易離婚,因為當事人文化水平較高,不認為老年期間離婚是一件被人所嘲笑的事情﹔
還有因生活習慣或思想狀況等引發沖突。如有些老夫妻在年輕時相互扶持、患難與共,度過了艱苦歲月,但隨著生活水平和經濟條件提高,反而引起雙方隔閡。又如有的老人在外參加活動和交際多,引起老伴不滿﹔有的婚姻系當時歷史條件下不得以的選擇,而現在一方堅決要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