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記者 陶葉
有媒體報道,近日某保險公司推出一款保險產品,投保人必須是丈夫,受益人必須是妻子,保險最低繳費額是每年繳費3000元。如果夫婦在投保后婚姻破裂,妻子一方將至少獲得60%的相應權益,最高可達100%。
有網友把這份保險稱之為“防小三險”。保險能防住“小三”、“保”住愛情嗎?新華網記者就此收集整理了網友的意見,並採訪了相關專家。
保財不能保感情
記者查閱這份保險產品相關資料了解到,這份保險由“愛你一生婚姻兩全保險A款”與“附加愛你一生年金保險(萬能型)”組成,除了保障婚姻,還能有額外的分紅收入。在保單簽訂之初,夫妻雙方約定好保單的權益劃分比例,分為60%、80%、100%三個檔次,這是妻子在退保、減保、部分領取時獲得的權益份額,丈夫獲得剩余的部分。保險所能保障的僅是女方離婚時能拿到相應權益,至於婚姻是否牢固,在保險說明中也明確指出,夫妻在購買上述保險后,一旦離婚,不會對離婚之事賠償。
網友“愛情連連看”說:“這份保險看起來主要是保障女方的權益。現在‘小三’被稱為‘婚姻殺手’,尤其在許多中年夫妻間。這保險公司挺‘與時俱進’的,難怪被稱為‘防小三險’。”
網友“掌櫃升級到商人”說:“婚姻和感情的破裂恐怕不是一份保險能保得了的吧?這大概是保險公司的一個噱頭。有沒有小三,離不離婚豈是一紙保險能決定的?”
網友“糾結得煩”說:“愛情破裂了,即使買了保險也隻能挽回點錢財,卻挽回不了感情。聯想到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明星離婚事件,感情這東西其實是最不“保險”的。”
黎小姐剛剛和男友領了結婚証,她說:“我倒是覺得這個險種不錯,但是咋跟老公說讓他買呢,說了會讓對方以為自己不信任他,好像剛結婚就想到離婚的事了。”
實質上是分紅保險
保險業內人士認為,保險前夫妻雙方約定了保險的受益比例,但夫妻在購買上述保險后,一旦離婚,如果丈夫不願續保,保單就需妻子繼續支付保費。如果離婚后雙方都不願意續保,那麼保單就會失效,屆時本金的返還等就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保險條款來執行。
北京律師協會保險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濱分析,這種保險實質還是分紅保險,與一般的分紅保險沒有什麼本質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對於投保人的限制,即隻能由丈夫作為投保人。
李濱表示,國內保險市場上市的一些婚姻險、愛情險實際上是迎合民眾對婚姻不穩定的擔憂而推出的險種。但這種保險與分紅險沒有本質區別,還是屬於投資類和儲蓄類的壽險產品。雖然判定保險事故的發生也是基於婚姻關系的解除,但是其所承擔的保險責任僅是將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及不確定的分紅在扣除業務員佣金及保險公司營運成本、利潤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返還給妻子或者丈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對於有些家庭來說,投保這一險種,有可能引起丈夫和妻子之間的不信任,反而不利於家庭穩定。
“這個保險的特點是繳費較高,但保障程度較低。婚姻關系一旦破裂,妻子或者丈夫獲得保險金給付與其所繳納保險費相當或基本相當。”李濱說。
為婚姻上“保險”關鍵在於提升自我價值
知名作家、情感專家蘇岑認為,從“防小三”的角度上來說,這一險種沒有太大作用,但這份保險的積極作用在於對婚姻弱勢一方的補償。沒有買這份保險之前,如果由於丈夫出軌而導致的婚姻破裂,妻子得到的補償是微乎其微的。但是買了這份保險,就等於給了女方一定數額的固定的補償金,而且結婚年限越長,獲得補償的數額越多。
“在婚姻中男性和女性的生理規律不一樣,男性到了一定的年齡之后,社會地位會有相應的提高,‘職場生存期’一般較女性更長一些。但女性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婚齡的延長,會在婚姻中處於相對弱勢地位,這份保險倒更像是‘青春損失費。’”
對於網友關注的現實生活中該如何“防小三”?蘇岑認為,在開放的社會環境中,夫妻關系表現得越來越脆弱。“要想真正防‘小三’,最重要的是凸顯自我的價值,讓對方覺得在他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婚姻關系才能更牢固,這樣才是為婚姻上‘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