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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截訪、拘禁維權公民應受法律追究

2012年12月04日13:46    來源:光明網        字號:
摘要:對維權公民上訪的現象,必須用法治的手段來解決。以非法的方法解決公民維權問題,隻會導致維權上訪的人越來越多。近幾年中的相關情況已經証明了這一點。法治才是社會穩定的根基。

  光明網評論員:今年5月2日,北京警方破獲了一起在截訪點非法拘禁上訪人員案件,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近日有媒體獲悉,這個案件已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據起訴書披露,被告人王高偉、付朝新(另案處理)及其雇佣的王曉隆等涉案的10人均為河南禹州市人,是被警方搗毀的截訪點的老板及其雇員。據媒體援引北京市檢察院檢察官的話說,此案並非黑監獄、黑保安被以非法拘禁罪起訴的首例。

  所謂“截訪點”,其實就是人們熟知的“黑監獄”的別稱。說起“黑監獄”,曾設於北京南四環的“安元鼎”可謂臭名昭著。在堂堂一國之都的市區,“安元鼎”竟可安營扎寨,私設囹圄,關押公民,坐地收錢,其罔顧法律、踐踏人權的野蠻行為實在令人不寒而栗。北京朝陽區法院審理的上述案件表明,在“安元鼎”被“拔掉”之后,在北京仍有“安元鼎”式的“黑監獄”,仍有非法拘禁公民的現象存在。清理這些非法拘禁公民的所謂“截訪點”,杜絕非法關押公民的現象,就應該以北京朝陽區法院的上述審理為法例,依法懲處設置這些“黑監獄”和非法拘禁公民的有責人員和行為人員。

  一些人之所以敢在國家首都設置非法監禁公民的場所,之所以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法律禁止之事,就是因為其背后的地方政府把維穩作為其執政的首要目標,把維權上訪人員當成社會不安定因素,並因此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也納入到穩定壓倒一切中的“一切”范圍之內而“壓倒”。這種破壞法治、搗毀國家穩定根基的非法行為不被制止、不被依法懲處,則會出現穩定壓不倒一切,而一切終會把穩定壓倒的現象。

  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肯花大氣力、不惜大成本搞截訪,就是意圖掩蓋其轄下吏治不暢、法治不行的政治和社會治理局面。有些地方政府,寧可在首都私設關押公民的場所,常年派駐、雇佣大量人員違法截訪,也不願意花一點力氣解決維權公民的合法訴求。一些地方政府在維穩的目標下,把截訪納入維穩,對維穩隻算“政治賬”而不算“經濟賬”。而實際上,一些地方政府在維穩上的花費,已經遠超解決具體問題所需要的可能花費。一些地方官員十分清楚,維穩是政府行為,而解決維權公民的具體問題,就有可能否定具體決策,從而導致對錯誤決策者個人的問責。

  因此,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上述非法拘禁案表明,一個人不論出於什麼目的,不論在什麼名義下,其行為必須合乎法律,必須依法行為﹔隻要行為違法,不論其行為是遵從命令還是完成職責,行為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懲處。

  此外,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上述案件,也是對現今仍隱蔽半隱蔽、公開半公開地在首都北京私設截訪點、非法關押維權公民的地方政府及其派駐、雇佣人員的一個警告。從最近廣為人們所關注的北京某高校研究生“微博救母”一事中,人們可以看到,這些截訪人員大量存在於中央政府設立的接訪地點和進出北京的公共交通場所,對維權公民進行非法拘押的事情還大量發生著。從這個意義上講,北京法院對非法截訪人員的起訴、審理和判決,是對發生在北京的大量非法截訪、非法關押維權公民的一個司法定性。

  對維權公民上訪的現象,必須用法治的手段來解決。以非法的方法解決公民維權問題,隻會導致維權上訪的人越來越多。近幾年中的相關情況已經証明了這一點。法治才是社會穩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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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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