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二中全會昨天(28日)閉幕。這次會議的重要議題之一是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並建議國務院將這個方案提交即將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就是人們所謂“大部制”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就是把行政權力“合並同類項”,按照市場發育和社會發展的進程,規范權力的行使方式,收窄行政權力行使的范圍和領域,從而減少政府官員公權私用的尋租機會,還原政府行政權力的公共屬性,真正履行把權力關進籠子的政治承諾。
當然,誰都知道,大部制改革是要動既得利益者“奶酪”的改革,是公眾歡迎而既得利益者抵觸和抵抗的改革。而這種改革的難點更在於當下扭曲的權力分配結構和利益分配結構。在公眾對公權力制約不力的政治結構中,對行政權力的限制性和約束性的改革,從某種程度而言,都意味著權力掌有者的損益,並且是自我損益。這也正是以往涉及到國家行政權力的改革常常困難重重、進退往復的主要原因。
如果從還原國家行政權力的公共屬性的角度講,大部制改革還不是簡單的“合並同類項”,更不是給行政權力挪個地方、換塊招牌。國家行政權力行使機構在數量上的減少,必須輔以在權力結構上的實質性改革,必須伴以對資源分配結構和利益分配結構的實質性改革,從而把一些機構壟斷的權力還給市場、還給社會、還給公民,把因壟斷權力而生的“不當得利”還給市場、還給社會、還給公民。
如果沒有相應的國家權力屬性及其結構方面的改革,那麼,國家權力行使機構在數量上的增減就只是一種行政機構的變動,不具有更多的政治意義,更與政治改革無涉。以往所謂“精簡機構”,之所以機構越精簡越膨脹,其原因蓋在沒有觸及限制權力、約束權力這個根本。權力不受限制、不受約束,其所處何地、招牌為甚,那還不是權力說了算的事?
如果要真正要限制權力、約束權力,那麼,國家預、決算的審議和批准機關就應該為國家權力機構定制一條制式的腰帶,緊緊勒住權力的“腰圍”,而不能隻為權力提供一條任由其“腰圍”無限膨脹的鬆緊帶。顯然,大部制改革和精簡機構,只是改革的第一步。接下來,要限制住權力機構膨脹本能,就必須為權力機構制定剛性的預算。預算“硬”了,負責預、決算的機構“硬”了,權力結構才有可能發生變革,大部制改革才能獲得推力。
從這個意義上講,大部制改革,不是給權力挪個地方、換塊招牌的所謂“精簡機構”,而應該是對權力進行結構性變革的開始,是對權力進行“瘦身”的“割肉”之舉。顯然,要把權力關進籠子,就必須首先對權力進行“瘦身”。權力不“瘦身”,為其龐大身軀打造籠子的巨大成本,也必定使“關進籠子”的政治承諾落空。
這裡所謂給權力“瘦身”,就是分拆壟斷權力,剝離不當得利,增加權力的服務屬性。為此,中共十八屆二中全會言明了實行大部制所必須的權力改革范圍,即“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事項、減少和下放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減少專項轉移支付和收費、減少部門職責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加強依法行政”。
由此,“減少”、“下放”、“改革”是今后權力設置和運行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