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7日電(闞楓)中共十八大至今,中國持續掀起的反腐風暴,讓民眾尤為關注今年全國兩會上的反腐聲音。呼吁反腐立法,規范網絡反腐,加強“裸官”監管……代表、委員們對於反腐“老問題”和“新挑戰”建言獻策,也讓人們期待未來一個時期中國怎樣著力構建權力之“籠”。
把權力關進“籠子” 制度反腐成共識
中共十八大之后,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后,從中央到地方,“即拍蒼蠅,又打老虎”,持續掀起的反腐治貪風暴,以及整飭工作作風的新風廣為民眾贊許。兩會召開前,在中國主流媒體的調查中,反腐敗也成為公眾最為關注的議題之一。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這句話,被媒體解讀為未來一個時期,中國的反腐路徑將重在制度建設。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約的狀況。”而在之前,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看望政協委員並參加討論時也強調,“推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高層制度反腐的決心也成為今年兩會熱議的焦點。全國人大代表朝克表示,從歷史看,“運動式反腐”盡管一時轟轟烈烈,但終究難逃“人去政息”﹔從現實看,網絡反腐呼聲很高,但也頻頻遭遇缺少制度支撐的瓶頸﹔從國外反腐經驗看,從制度上規范約束權力,強化監督,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
“在一些地方,數任建設廳長、交通廳長‘前腐后繼’,說明僅僅抓人、換人是不夠的。”全國人大代表張兆安說,反腐敗不能像割韭菜,割掉一茬又長一茬,關鍵在於除掉根、鏟掉土。他表示,腐敗的源頭是權力運行失范,從源頭上厘清公權的邊界,是規范權力運行的基礎,也是消除尋租空間的前提。
制度之“籠”如何構建:反腐“老話題”待解
反腐要從運動式轉向制度化,這是兩會代表、委員們的共識。但是,具體怎樣用制度構建權力之“籠”?反腐制度建設的著力點應在哪裡?這是中國未來的反腐之路必須面對的課題。
在民革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交的提案中就指出,當前反腐倡廉面臨著制度碎片化、法律位階不高、操作性不強﹔重治標輕治本、重應急輕常態、重事后補救輕事前預防,缺乏前瞻意識和總體規劃﹔反貪污賄賂局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前置環節過多,缺乏實際的獨立調查權,易受到外部干擾﹔全面反腐力度不大,腐敗犯罪被發現和懲治率過低,對腐敗行為沒有形成應有的威懾力等諸多瓶頸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