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問題食品、“進場費”、倒賣購物卡、假冒偽劣……當前,國內各種擾亂市場秩序的亂象頻出,備受百姓詬病。如何加大監管力度,為擴大消費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
打擊侵權假冒被遏制 將按違法所得倍數處罰
問:假冒偽劣產品泛濫是我國市場秩序中的一大頑疾,近年來,在全國范圍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這種“運動式”的監管方式有多大成效?會不會一陣風刮過,老問題又死灰復燃?
答: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國務院部署在全國開展為期9個月的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這是在侵權假冒行為多發階段,採取的治標措施。為防止打擊侵權假冒成為“運動式”“一陣風”的行為,專項行動結束后,國務院專門成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將這一工作常態化,這是治本之策。兩年來,打擊侵權假冒行動有力、有效,遏制了侵權假冒勢頭。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做到“有案要立、立案要審”。同時,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完善有關行政處罰法規。近期我國已對法律規定行政處罰的最高金額進行修改,改為按違法所得的倍數處罰,增加企業和個人的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