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吳邦國委員長在作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表示,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審議反貪污賄賂報告。
近年來,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圍繞健全國家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訴訟法、公務員法、反洗錢法、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等,從不同角度對國家公職人員行為進行規范。
然而僅僅建立一套法制規范,遠不足以涵蓋這場反腐之戰的全部。在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主任王長江看來,現有反腐倡廉制度仍缺乏體系性和系統性,需要加強制度頂層設計。
“目前關於反腐敗的文件多得甚至記都記不住,落實起來往往卻是按下葫蘆起來瓢,經常是雨過地皮濕。”他說。
全國人大代表、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戴仲川說,陽光是最大的防腐劑,從制度上規范約束權力。“關鍵在於建立科學有效的問責機制,當前在問責過程中往往是具體執行的官員被問責,而決策者反而被排除在問責范圍之外”。
代表委員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在對權力的約束上,不能過多地寄托於上級對下級權力的縱向約束,而必須注重來自民眾、社會、網絡等方面的橫向約束,隻有“縱橫捭闔”,才能真正織起遏制腐敗之網。
近來,蘊藏在民間的反腐力量大規模爆發,特別是隨著新興媒體介入,一批貪官在網民不遺余力的“深挖”“曝光”中現形,繼而受到懲處。對於這場反腐“人民戰爭”,政府工作報告以“堅持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做出積極回應。
除了反腐制度的頂層設計,反腐措施如何有效落實也是代表委員關注的重點。
思想教育是解決“不願貪”的問題,是重要的但並非決定性的﹔監督是解決“不能貪”的問題,是決定性的﹔嚴懲是解決“不敢貪”的問題,既是威懾預防,又是事后補救取信於民,不可或缺﹔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強制度的建設和執行,將為反腐敗提供根本保障。
昨日,吳邦國在報告中強調,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和支持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提高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