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計生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 |
5日下午,在參加完陝西代表團分組討論后,王培安被媒體記者追問 本報記者 張杰 攝
“‘單獨家庭’(夫妻雙方一方是獨生子女家庭)生二胎會執行嗎?”日前,國家人口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回答記者的這一提問時說:“大家等待吧,時間會回答這一問題。”王培安表示,我們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是在長期的實踐當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近年來一些地方根據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對生育政策也進行了修改和完善。比如,目前全國都普遍實行了“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的政策,吉林、遼寧、江蘇、安徽、福建、天津、上海等地開始針對農村家庭試點“單獨家庭”可以生二胎。
“這一次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也說了,要逐步完善人口政策。”王培安說,完善人口政策就包含了生育政策。我們將本著“總體穩定、城鄉統籌、分類指導、統籌協調”的原則,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來完善生育政策。
“有時間表嗎?今年會有試點方案嗎?”
“我隻能回答到這兒了。”
“有,還是沒有?還是有所考慮?”
“將在總體穩定、城鄉統籌的基礎上,來制定具體的方案。”
“‘單獨’生二胎會執行嗎?或者多少年會計劃?兩會之后或者十二五期間可能嗎?”
“大家等待吧,時間會回答這一問題,給你們一個比較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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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種情況下允許生二胎
我國計生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
記者了解到,全國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現行的計生條例,其中准許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如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患不孕(育)症,符合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后病愈懷孕的﹔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夫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人口以下少數民族的﹔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因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搶險救災、見義勇為致殘喪失正常勞動能力的人員,烈士的獨生子女。
此外,各地還有各自不同的規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蘇等地規定,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從事採礦作業5年以上,並仍在從事煤礦井下採礦作業,隻生育一個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東等地規定從事海洋作業的沿海漁區的漁民,隻有一個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東省還規定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隻生育一個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