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政協領導人如何產生?——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選舉辦法透視
新華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徐京躍、華春雨、鄒偉)“通過!”
11日上午,全國政協機關會議樓二層的常委會議廳內,會議主持人俞正聲鄭重宣布。
在這裡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本次大會選舉辦法。下午,依照這個選舉辦法,新一屆全國政協領導人經選舉產生。
新一屆全國政協領導人的選舉產生過程,為世人矚目。醞釀過程體現出協商民主的哪些特色?選舉程序如何保証結果的公平公正?細微之處怎樣保障委員充分行使權利?
人選:全國政協主席等候選人名單如何形成?
這是一個充分醞釀、民主協商的過程:
——人選建議名單:2月26日至28日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反復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的擬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等。會議期間,中共中央舉行民主協商會,向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情況、聽取意見。
——建議人選名單:3月9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第一次會議審議了選舉辦法(草案)、新一屆全國政協領導人員建議人選名單(草案)。隨后舉行的主席團第二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下午,全體委員進行了小組討論。
——候選人名單:11日上午,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第二次會議和主席團第三次會議舉行,大會主席團根據多數委員意見,通過了候選人名單、選舉辦法等。
程序:怎樣投贊成票、反對票、棄權票?
據大會秘書處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選舉辦法是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三十四條規定,在政協十一屆選舉辦法的基礎上修訂的。與十一屆政協換屆選舉辦法相比,結構和內容沒有大的變化。
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和等額選舉的辦法。參加選舉的委員人數必須超過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選舉。候選人得贊成票超過全體委員總數的半數,即為當選。
選票分為兩張:一張是選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一張是選舉常務委員。兩張選票在同一票箱依次投票,分別計票,一次宣布選舉結果。
委員在投票時,如贊成選票上所列的候選人,不需要在選票上作任何符號。
委員如果反對選票上某位候選人,需要把該候選人姓名右邊的長方形小白框涂滿黑色,還可以在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范圍內另選他人,但另選人的數量不能超過被反對的候選人數量。投棄權票時,委員需要把該候選人姓名右邊的橢圓形小白空涂滿黑色。
大會設監票人制度,對選舉過程全程監督。監票人由每個委員小組推選1人,共58名,大會主席團從中指定兩名總監票人。已提名的候選人不得擔任監票人。
投票結束后,由總監票人將電子選舉系統統計的收回選票張數報告大會執行主席。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多於發出的選票,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選舉計票結果在大會現場口頭宣布與大屏幕顯示同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