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5日這天,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社監委)並未如外界傳聞的那樣,正式啟動對郭美美事件的重新調查。 |
王永兩次建議重查
事實上,劉姝威並非第一個提議者。在這之前,社監委委員、新聞發言人王永曾在去年12月份社監委成立之初和今年2月份通過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渠道兩次提出重啟對郭美美事件調查的建議。
但是這兩次建議,在當時並沒有引起回應和進一步討論。
“郭美美事件是社監委成立之前就發生的事,對之前情況的調查必須得到紅會的配合。否則紅會不把資料給你,你怎麼調查呢?” 4月24日,王永在向本報解釋當初他的建議為何被擱置時說:“而之前因為工作等安排各方面的原因,他們(紅會)可能不便配合,大家還沒有意識到郭美美事件的緊迫性。”
4月22日劉姝威在微博上提出重啟調查的建議后,王永立即在社監委的官方微博上轉發,並再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劉姝威、王永把他們的提議提交給社監會秘書處。秘書處會將此整理成一個文檔,發布給每個委員。委員復議建議的形式很多,可以是短信、微信、微博、郵件,各種形式都可以。
他們的提議很快有了附議者。
劉姝威、王永在幾天前的一個會議上遇到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社監委委員黃偉民,就此提議征求黃的意見,后者對他們的提議表示贊同。
“她(劉姝威)和社會各方面的互動深入,她對此事也比較積極,認為應該把此事搞清楚。我也認為需要有一個更清楚的調查報告。” 黃偉民向本報記者表示。
社監委官方微博亦証實,社監委委員王姝威、王永、黃偉民是重查郭美美事件建議的提出者。
至於社監委員將於何時召開會議討論並表決此事,社監委目前並未明確表態。社監委官微稱:“目前正處於抗震救災的關鍵時期,社監委的工作重點是對抗震救災中善款、物質的籌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調查提議將按照社監委章程,履行決策程序后,在適當的時間予以啟動。”
按照社監委章程, 社監委每年定期召開兩次會議,日期定於每年6月份第二個星期五和12月份第二個星期五﹔主任委員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召開委員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按照社監委《工作細則》,劉姝威他們的建議要在社監委會議上獲得通過,須征得1/2以上委員的認可。
黃偉民認為,即便大家都認可,要重啟調查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還要做很多的准備工作。
“如果重啟調查,具體的調查方案和調查程序也需經社監委討論通過后對外公布。” 王永告訴本報記者。
關於未來調查組的成員,王永25日在社監委的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一旦開始調查,將會通過微博征集一部分網友,作為相當比例的調查組成員參與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