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此輪在全國多地發起的闖紅燈狙擊戰,能否遏制“隨大溜”闖紅燈的怪現象?治理闖紅燈,還有哪些路要走? |
蔣躍新作
新華社發
唐志順制
5月6日,北京市交管部門對行人闖紅燈的處罰正式執行,行人闖紅燈罰款10元,非機動車闖紅燈罰款20元,均為當場處罰。在北京之前,杭州、南京、成都等多地已相繼實施處罰措施,對集體違章過馬路的行為實行“零容忍”。
此輪在全國多地發起的闖紅燈狙擊戰,能否遏制“隨大溜”闖紅燈的怪現象?治理闖紅燈,還有哪些路要走?
罰款止住部分腳步
下午5時,北京大望路口迎來了下班高峰時期,望不見尾的機動車流,與擁擠著等待過馬路回家的人流交錯而過。紅燈亮起,看一眼面前的道路,一個推著自行車的青年正准備快速闖過馬路,卻被穿著紅背心、戴小紅帽的文明引導員張大媽攔了下來。“小伙子,這是紅燈,等幾秒再過不誤事兒!”
揚一下手中寫著“做文明有禮北京人”的小紅旗,張大媽告訴筆者,像這位小伙子一樣想闖紅燈的人,如今已經少了許多。“這個路口人流量很大,高峰時,一次綠燈能通行100多人,但好在大家一般都會接受勸導,自覺遵守秩序。”順著張大媽的目光,我們看到,雖然行人眾多,但在街邊文明引導員、交通協管員和交警的共同維護下,交通並不混亂。
據悉,北京市共有150個這樣的重點路口,採取勸導和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新規定實施第一天,罰了20來人,主要是一些不聽從管理和引導的特例。一般情況下,我們還是以教育為主。”大望路口,一位正在執勤的交警告訴筆者,“上下班交通高峰期,為保証道路暢通,暫不罰款。”
設施和管理待改進
“湊夠一小撮人就走,管它紅燈綠燈”。亂闖紅燈曾被稱為是“最難解決的交通問題”之一。除了道路設施設置不合理等客觀原因之外,從眾心理、“法不責眾”等消極心理,都被認為是這種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那麼,罰款這種方式,能夠化解這種社會慣性心理嗎?
“罰10元20元的懲戒意義可能不是很大,其主要作用還是在教育人們方面。”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說。在他看來,行人闖紅燈既是一種從眾心理,也是無奈之舉。在解決交通信號燈設置、路口過街天橋等“硬性”問題的同時,加強勸導和教育,糾正人們的不良心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闖紅燈現象。
筆者在路口看到,一位剛錯過綠燈的女士猶豫了一會兒,最終還是停下了腳步,等下一個綠燈。“倒不是怕被罰10元,主要是要真被罰了,會很難為情。”這位女士說。
約束應內化成習慣
行政處罰畢竟只是一種約束性措施,真正需要轉變的是全社會的習慣和觀念。對此,國家行政學院經濟部張孝德教授表示:“當闖紅燈變成一種社會習慣以后,在路口耐心等待的行人反而成了異類。我們應當轉變全社會的觀念,不能讓守規矩的人變得尷尬。”
這一轉變無法一蹴而就。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行人的安全、守規意識均經歷了一個逐步轉變的過程。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長君介紹道,歐美國家的機動化經歷了40年,而我國進入機動化才短短10多年時間,很多人還不適應這一變化,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需要社會各方共同努力。
張孝德強調,嚴格執行罰款是必要的,但同時也需要以人性化的措施加以輔助。一方面,要對紅綠燈時長、銜接等進行調整,給行人更多方便﹔另一方面,教育引導仍是重中之重,例如在路口發放宣傳冊、進行媒體宣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