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的情婦李沙娜
李沙娜利用與李紀周的特殊關系,拉攏李紀周濫用職權為其實施走私向執法部門疏通、施壓;並通過賄賂、腐蝕、串通海關、邊防、公安等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為其護私、放私。2002年12月李沙娜被判入獄10年,並處罰金15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