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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0日10:14|來源:中國青年報|字號:
摘要:近日,甘肅和安徽兩地前縣委“一把手”相繼落馬,令公眾對“窩案”式腐敗的關注度,陡然升溫。 |
中國青年報8月20日訊 近日,甘肅和安徽兩地前縣委“一把手”相繼落馬,令公眾對“窩案”式腐敗的關注度,陡然升溫。
6月1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甘肅省華亭縣原縣長、縣委書記任增祿因收受賄賂991萬余元,另有411萬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而被判處無期徒刑。不同尋常的是,同案居然牽涉了129名華亭縣官員,幾乎覆蓋該縣縣委、縣政府以及各鄉鎮政府機關,交織出一張觸目驚心的“行賄買官”網。
無獨有偶。8月14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安徽省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收受賄賂案。檢方指控,其在任職蕭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共收受賄賂109起,價值共計約2000余萬元。同樣令人震驚的是,毋保良案起訴書涉及66名行賄者,幾乎覆蓋了蕭縣所有的鄉鎮和縣直機關,還包括蕭縣四大領導班子的成員。
一個小小的縣域內,居然向“一把手”行賄升官成了“一窩蜂”。66人,129人,持續上浮的行賄者數字,令“圍觀”公眾的神經不斷遭到挑戰。
中青輿情監測室統計,截至發稿,對兩起“窩案”的新聞報道接近400條,微博討論達6000條。其中,1000條網民意見經抽樣分析后顯示,近七成(67.8%)表達了對“一窩端”式反腐反腐的某種焦慮。
網民“我要法網”困惑地說:“腐敗不再一小撮,要死就是一團伙?”網民“陝北笑笑生”直指,“官官相護、官官相提”已結成一個有“大實惠”的小圈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對“全縣無死角”的官員行賄現象,網民“左小刀”評論:“不曝能猜到,一曝還是嚇一跳。”
據媒體披露,在毋保良案中,四大領導班子向該縣“一把手”的行賄理由是:“為了處好關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而在任增祿案中,129名涉事官員的行賄目的,七成都與職務調動和升遷相關。
“為什麼全縣官員都把賭注押在"一把手"身上?是用人制度的問題,還是權力監督的問題?”中青輿情監測室發現,近五成(48%)網民對兩起腐敗“窩案”的審視,正在進入制度層面。而36.1%的網民認同,縣域內“一把手權力無限大”,是行賄“一窩蜂”頻現的病根所在。
據媒體調查,“在縣級政府,按照"黨管干部"的大方針,縣長和縣委書記一般有著明確分工:前者負責經濟發展,后者主管組織人事。在組織用人上,縣委書記擁有極大的主導權,特別在推薦副縣級后備干部中,縣委書記的作用不可替代。這樣,許多干部為了升遷,會把賭注押在縣委書記一個人身上。”
“新浪財經”賬號在微博上發文補充稱:“在縣政府人事崗位的異動中,縣委書記由於同時兼任推薦者、拍板人兩種角色,對於縣級的人事調整具有絕對權力。由此出現"想要富,動干部"的官場說法。”
縣裡“一把手權力無限大”,已引發網民不同程度地焦慮。在網民“田桑”看來,這是十年來買官賣官、貪腐泛濫的主要根源。而“好人老周”認為:“用人的腐敗,是最深重、最腐爛的腐敗。”
“特別在邊遠地區,縣委書記就是"土皇上",一切事務—特別是干部的升遷任用,他都能干預。形成現在普遍遵循的"組織部門管人事,一把手說了算",如果這個一把手不能廉潔自律,想升遷的人必須通過賄賂他,才能達到升遷的目的。任增祿、毋保良們就有了發財的機會。”網民“黃豆莢”這樣分析。
“照此推想,太可怕了,一個縣委書記的墮落就意味著這個縣域內司法、行政的墮落,社會的墮落。”網民“白臘井”進一步引申了他的擔憂。
有效監督的缺位,是另一被廣泛認同的腐敗“窩案”溫床。中青輿情監測室發現,近兩成(17.6%)網民注意到了這一原因。《北京青年報》曾針對毋保良發表評論稱,縣委書記崗位已成為腐敗的重災區。縣委書記腐敗的主要表現是權力尋租,兜售“官帽”。縣委書記為何易於腐敗?一方面是因為縣委書記握有大權……權力過於集中,就埋下了腐敗的隱疾。另一方面,監督缺位,監督體制形同虛設。“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弱、下級監督太難”這句話放在縣委書記身上最適合不過。
網民“民生時事談”慨嘆:“沒有約束的權力,就如同魔鬼,令人恐懼。”
怎麼遏制這種“一窩蜂”式行賄?作家岳川博一針見血:“"蒼蠅"與"老虎"都是一張權力利益大網上的。法責眾易,但難在責上。”
中青輿情監測室提示,除了改變“一把手權力無限大”的情況之外,“人在官場、身不由己”的共罪現象,也許同樣不容忽視。一成多(12.4%)網民注意到了集體腐敗的環境“推力”。網民“善養浩然”將其概括為“被強迫腐敗”現象:“當你身處團伙作惡時,公開抵制團體、團伙作惡,這可能被視為"異己分子"。對一個人良心的考驗,難就難在身處團伙作惡時的自我選擇。”
能夠促使團體腐敗者“懸崖勒馬”的,本應是法律。但在任增祿案中,約一成(9.3%)網民不滿129名行賄官員裡,僅有4名被治罪,令法律陷入“法不責眾”的尷尬境地。內有動力、外無壓力下,“一窩蜂”行賄成為某地官員的集體性選擇,還令人意外嗎?
“治理腐敗必須以法治為前提,各個階層都能受到實質上的法治制約,而不是沒有操作性的法律文本,增加違法成本,把監督主動權交給群眾。”網民“宇宙飛魚4”給終結腐敗“窩案”支的這一招兒,朴實,無新,但應該最管用。
作者:王夢婕
(責編:林浩、俊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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