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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30日06:35|來源:北京晨報|字號:
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分別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事件回顧
3月1日21時許,昆明火車站廣場發生蒙面暴徒砍人事件,造成29人死亡、130余人受傷。民警當場擊斃4名暴徒、抓獲1名。
此次發生在雲南昆明火車站的嚴重暴力恐怖案,經公安部組織雲南、新疆、鐵路等公安機關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時的調查,已於3月3日下午告破。經查明,該案是以阿不都熱依木·庫爾班為首的暴力恐怖團伙所為。該團伙共有8人(6男2女),現場被公安機關擊斃4名、擊傷抓獲1名(女),其余3名落網。(吉哲鵬)
(責編:李楊)
昆明火車站 抓獲 人民檢察院 擊斃 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