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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1日14:56|來源:中國經濟周刊|字號:
劉玉英,身后是她雇來看護林地的工人《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肖翊|攝
環境具有公共性,環評這件事不僅僅是項目建設單位與環評機構之間“我花錢你提供服務”的關系,隻有在公眾參與、信息公開、競爭公平的前提下,環評才會真的有效。
《環評法》規定,除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該在環評報告報批前,以論証會、聽証會等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但實際操作卻走了樣。
百姓有環評參與權
環保志願者黃偉(化名)生活在西北某市,近幾年,他的家鄉出現了好幾座從東南沿海搬遷過去的鋼鐵廠、水泥廠。他和同伴翻閱政策和文件之后確定其中三家工廠嚴重違規,環評手續要麼無跡可尋,要麼語焉不詳。
2013年5月,讓黃偉高興的是,其中一家鋼鐵企業要舉行環境影響評價專家論証會了。他冒充服務人員進了會場,在簽到處,他瞄到了專家簽到表,每個名字后面都有個數字,3000或者5000,專家來了要簽字領資料,黃偉看見資料中有一個鼓鼓的信封,他猜測那是鈔票。
聽完論証會黃偉郁悶了:那些連他這個現學現賣的人都知道是違規的污染物排放,被專家們討論了一番都變成可以解決好的事情了。作為一名“公眾”,他感到自己被愚弄了。
另外一個故事發生在東北,齊齊哈爾市榆樹屯村近千畝土地因為當地一家化工企業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排放導致嚴重污染、糧食絕產,村民幾番周折終於看到了企業的環評報告書,從格式上看,沒有發現問題,但在“公眾參與”部分,村民的名字基本對不上號。而且,其中一個30萬噸燒鹼項目征求的不是項目所在地村民的意見,問的是企業員工和政府工作人員的意見。
有人認為,環評是一項技術含量很高的工作,普通公眾很難參與。
對此,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副總工程師任景明認為,完全不用擔心這一點:
“普通人不懂環評中的專業知識和技術也沒關系,老百姓如果較真,關心自己的環境利益,可以請專家、請律師、請一些專業機構做咨詢,出謀劃策,把問題講到點子上。很多時候,專家就在群眾中,有些建設項目環評的公眾參與環節老是過不了,就是因為有專家發表意見。過去任何一件大的環境事件,包括垃圾焚燒等,其實背后都是有專業人士力量在支撐。”
不過,任景明也指出,有一些人不講法律法規,不講技術,就是一個“不同意”,這種情況是“過度參與”,將來也需要規范,以避免一鬧就停,不然對政府的公信力也有很大的影響,也影響效率。
百姓有環評知情權
2013年8月,《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黃偉家鄉調查一家企業的污染行為時,有專家透露,該項目的環評手續應該由環保部審批,在省級環保廳備案。
記者在該自治區環保廳查閱信息不得,於是到環保廳環評處請求查看。環評處負責人最后的答復是“以后再說,反正現在不能給你看”。截至記者發稿日,記者也沒有看到這個已經投產項目的環評手續。
在北京密雲,農婦劉玉英承包的土地被附近一家韓資企業傾倒的危險廢物污染,樹木大量死亡。索賠不得之后,劉玉英要求看這家企業的環評報告,被密雲縣環保局以“涉及商業秘密”拒絕。2013年9月,劉玉英索性就“環評報告是不是可以看”跟環保局打起了官司,她勝訴了,法院要求企業公布環評報告,但對方依然不肯把環評報告給她看。
“如果報告沒毛病,就是他們廢物處理有毛病﹔如果報告有毛病,這個廠從一開始就違法。”不識字的劉玉英如今對環評報告已有一定的認識。
在劉玉英打官司前,建設項目的環評報告並不在必須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內。2013年11月,環保部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環評報告全本(除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秘密的部分)、公眾反饋意見、審批部門受理情況等都被納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主動公開”的內容。這是環保部推行“陽光評估”的一次大力行動。
2014年以來,環保部以及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網站,確實可以發現,關於建設項目環評的受理、審批以及環評報告書內容本身的信息更新較以往頻繁且詳細。不過,依然有人想看到某一項目環評信息卻看不到:比如污染劉玉英土地的外資企業,比如據報道“削平了五個山頭,填埋了上百個溶洞”的神農架機場……
真的做到“陽光評估”,除了公開環評報告書,還需要怎樣推動?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環評專家認為,最好能將環保部門的審批和審查過程公開—如“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是這樣寫的,我認為措施是對還是不對”—這樣的判斷也得公開。
環保部今年3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管理的意見》要求,加大環評資質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公開環評資質受理和審查情況,全面公開環評機構資質等級、評價范圍、工作業績和環評專職技術人員相關信息。
“管理部門的意見公開了,環評這件事就坐實了,誰也不敢再作假了。過去存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真數假算,假數真算’,從結論倒推,反正能湊夠數字滿足審批要求就行。包括一些監測數據都會造假,明明這個地方過去環境質量一直不好,一到要做環評就好了,拿出的數據很漂亮,但經不起考証。將來這些過程公開之后,就是對社會做出的承諾。在我國,環評報告現在是作為政府部門管理、項目批不批的依據,實際上在國外,環評報告就是業主對公眾的承諾。”上述專家說。
(責編:龐晟)
涉密 建設項目環評 環保局 環評報告書 企業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