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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男孩殺死1歲半妹妹 連續多次說不后悔(圖)【7】

2014-08-12 09:23:56|來源:中國青年網|字號:

  村民猜測

  懷疑愛被分享他報復父母

  村民們也在猜測濤濤殺害妹妹的動機。有村民說,家裡之前將全部的愛都給了濤濤,但妹妹出生后,家人將一部分的愛轉移到了她身上,濤濤可能會覺得失落,以至於心裡有不滿。

  還有村民稱,暑假裡,孫某讓濤濤去補課,遭到濤濤反對。於是,他向妹妹下了手,他所做的目的,就是想報復父母,讓父母后悔。

  昨日,華商報記者在現場採訪時,村民說的這些,並未得到閻良警方肯定或否定的答復。

  律師說法

  年滿14歲犯罪要承擔刑責

  陝西高瑾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瑾說,《刑法》第十七條中有明確的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盡管濤濤未滿16歲,仍然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責編: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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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哥哥;男孩;小女孩;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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