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4日16:24 来源:北京商报 手机看新闻
据介绍,在2011年12月,融资人戴某为偿还李某、陈某等人的1.2亿元欠款,编造项目、利用伪造的财务资料,在周某、高某、于某、徐某4人的帮助下,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1.5亿元,该款产品的收益率为10.5%-11.8%。警方将案件侦破后,吉林信托随后对外公告称已兑付投资者本金及预期收益,但信托公司如何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却在投资者心中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今年6月,一起华澳信托欲与大连实德对簿公堂的案件吸引了各方视线,而此案最终以庭外和解而告终。华澳信托发现,长盈11号产品的融资方大连实德集团总裁和实际控制人失踪,及时对长盈11号项目下的抵(质)押物及实德其他相关资产进行查封,并欲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让投资者仍捏一把冷汗的是至今仍悬而未决的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该矿产信托的融资规模达30亿元,其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5%-11%。因融资方涉嫌民间融资而被控,由于该产品2014年2月才到期,目前对此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振富集团表示,将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账外民间融资情况做进一步清查。部分资产的处置目前正在加紧落实。
投资者还需多方辨别项目风险
上述出事的信托产品收益率普遍不低,而且信托公司产品出事后,信托公司也会使出浑身解数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自身的声誉,但投资者不难发现,各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过程的把控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不能只看产品的收益率水平,还要考量信托公司的综合实力,这其中包括公司股东背景、产品设计经验、资产管理能力等。公司综合能力的强弱将影响信托项目的设计、运行以及清算。
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指出,在选择信托项目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辨别风险。首先就要对其融资还款能力进行判断。目前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基本上为项目融资模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了解融资方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来源等,还可以通过融资方的财务状况具体加以考量,应尽量避免选择那些只标明来自“合法经营收入”的产品。此外,投资者还要了解项目或融资人自身是否有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最好选择有盈利前景、有政策支持的行业进行投资。最后,选择的关键还要看具体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担保措施和结构化设计。其中担保措施包括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保证担保等措施。尽量选择采取双重甚至多重担保措施的项目,投资者还要考察其担保是否有效,选择那些信用等级高的产品。
“在风险防控方面,投资者同样还要考虑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问题,例如中途是否可以赎回、提前还款。目前市场上的产品普遍为2年期,期限越短其流动性也就越强。”颜玉霞表示,在具体项目的甄别上,按照规定,固定收益信托抵押率、质押率一般都需控制在50%以下,若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抵押率最好控制在40%左右或者更低。对于股权质押,则需要注意警戒线的设置,即股价跌破一定程度(如融资金额的1.5倍),融资方需追加保证金。
说明:投资者可对信托产品的综合评级使用上述4个维度进行评判,并对每款产品的这四项分别评级,再将四项指标得分数进行加权,得出信托产品综合评级得分。(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