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9日08:47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新闻背景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联动机制的通知》,93号汽油(现在的92号油)价格在4.26元/升(不含)至6.2元/升(含)区间变动时,由政府与企业向出租车司机发放临时燃油补贴。油价在6.5元/升(不含)至7.1元/升(含)区间时,在发放临时燃油补贴基础上,加收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乘客1元/运次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跌至6.5元/升以下,取消燃油附加费。油价超过7.1元/升时,按程序研究调整租价,租价调整后取消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调整
★2011年4月由1元涨为2元,当时油价7.85元/升。
★2012年3月由2元涨为3元,当时油价8.33元/升。
★2012年6月由3元降为2元,当时油价7.64元/升。
★2012年9月29日由2元涨为3元,油价8.04元/升。(记者周宇 黄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