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09:19 来源:浙江日报 手机看新闻
考虑到两老来回走动不方便,我们在庭审前多次前往两人各自住所和所在社区调查。但是,因为工作实在做不通,最后只好开庭审理。
为了一些生活上的小事,夫妻双方未能及时沟通做到互谅互让,反而在日积月累中逐步加深了矛盾。如果彼此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多为对方设身处地着想,也许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这场婚姻,有这么一个结局,实在叫人唏嘘。
探究: 分手理由各不同
讲述者:黄宇,宁波北仑区法院法官
现在很多老年人离婚,除了感情因素外,经济原因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法院曾经有一个月,受理了5起老年人离婚案件,3起均涉及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在这些案件中,64岁的吴某和58岁的刘某的离婚最让人印象深刻:两老感情一直很好,可一套房子改变了一切。吴某所在的村是北仑的城中村,福利待遇较好,为了将刘某的户口迁到村里,以便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吴大伯在详细了解了房产证上姓名可以变更的情况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刘某的名字。
但自从加上刘某的名字后,吴某的心态却不平衡起来,心里老是疑神疑鬼,觉得妻子很在意那套房子。这种疑心病越来越重,再加上刘某性格开朗,朋友众多,吴某更起了疑心。结果在2010年底,吴某提出离婚,不过在法院调解下撤诉。
吴某的举动,激怒了刘某,一年后,她也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刘某的坚持下,两夫妻最终“劳燕分飞”。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有3类老人比较容易离婚。
夫妻双方年龄差距大,离婚的几率较高。统计显示,老年人离婚案件中,12.1%的当事人相差年龄在10年以上。其中一个常见的情况就是,老人双方的子女因为老人的房产、存款等财产所属权分割意见不统一,导致老人间互不信任,直至婚姻关系破裂;
知识分子家庭尤其是教师、医生也比较容易离婚,因为当事人文化水平较高,不认为老年期间离婚是一件被人所嘲笑的事情;
还有因生活习惯或思想状况等引发冲突。如有些老夫妻在年轻时相互扶持、患难与共,度过了艰苦岁月,但随着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提高,反而引起双方隔阂。又如有的老人在外参加活动和交际多,引起老伴不满;有的婚姻系当时历史条件下不得以的选择,而现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