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是关于党的群众路线问题。
在党章的总纲上和条文上,都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也是这次修改党章的一个特点;因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这就是说,我们党的一切组织与一切工作必须密切地与群众相结合。
毛泽东同志屡次指示我们:在一切工作中要采取群众路线。他在向这次大会的报告中,又以极恳切的词句指示我们:要根据群众路线去进行工作。他说:我们共产党人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是我们区别于任何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的标帜。他要我们:“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他要我们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要我们同志明了:“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我们就是不可战胜的。他说:“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又说:“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所有毛泽东同志的这些指示,都是极端重要的,每个同志都必须细心领会和切实执行。
我们的这种群众路线,是只有无产阶级的政党才能具有的。我们的群众路线,也就是阶级路线,就是无产阶级的群众路线。我们对人民群众的这种观点,我们与人民群众的这种关系,是和一切剥削阶级对待人民群众的观点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根本不相同的。
我们完全懂得:人民群众的先锋队在人民群众解放斗争的全部过程中所起的决定的作用。人民群众必须有自己的先锋队,而且必须有如我们党这种性质的先锋队,人民群众的彻底解放,才是可能的。人民群众如果没有自己的这种性质的先锋队,就将使人民群众没有革命的领导,而如果没有这种领导,就将使人民群众的革命事业遭受失败。中国人民只有在我们党的坚强而正确的领导之下,只有依照我们党所指出的政治方向奋斗,才能获得自己的彻底解放。
这是一方面。
在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先锋队必须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的密切的关系,它必须在各方面,首先在政治上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人民群众,必须用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然后先锋队才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否则,先锋队是完全可能脱离人民群众的。而先锋队如果脱离人民群众,就不能成其为人民的先锋队,就不独不能实现它解放人民群众的任务,而且有直接被敌人消灭的危险。这就是说,人民群众的先锋队在一切工作中必须有彻底的明确的联系群众的路线。
在一些什么重要情形下,先锋队就要脱离人民群众呢?
首先,就是先锋队如果不能履行自己当作人民先锋队的应有职责,不能在一切时期和一切情况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不能及时提出正确的任务、政策及工作作风,不能坚持真理,不能在有错误时及时修正错误,那就要脱离人民群众。这就是说,尾巴主义、自流主义,是要脱离人民群众的。
在我们党内,公开的自发论,公开主张追随群众自发运动的尾巴主义“理论”,公开主张不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理论”,是还没有的。但是一九二四年--一九二七年革命后期的陈独秀主义和抗战初期的投降主义,就是一种尾巴主义,它们远远落在当时人民群众革命运动的后面,不能提出代表人民群众并鼓励人民群众前进的正确的任务、政策及工作作风,因而脱离人民群众,使革命受到损失或失败。此外,还有些同志在各种工作中有尾巴主义这类性质的错误。比如,有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不把党看作是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而把党看作是军队的、政府党团的或职工会的附属品。另有些同志在工作中疲蹋,老一套,安于现状,任其自流,丧失上进之心,而不根据当时当地群众的情况,提出正确的任务、政策与工作作风,率领群众力求前进,违反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迁就群众中落后的意见,把自己降到普通工人、农民甚至落后分子的水平,失去先锋队的作用。有时又迁就群众中错误的意见,而跟随在群众自发运动的尾巴后面跑,不能对群众实行正确的有远见的领导。这种倾向,是要使我们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因为人民群众并不需要这样的人来领导自己。
其次,就是先锋队如果不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不设法使群众在自己的亲身经验中来体会党的口号的正确,因而在党的口号之下行动起来,或者提出了过高的口号、过左的政策,或者提出了当时情况所不能允许的与群众所不能接受的过高的斗争形式、组织形式,那就要脱离人民群众。这就是说,命令主义、冒险主义与关门主义,是要脱离人民群众的。
在我们党内,有些同志是犯过命令主义、冒险主义与关门主义的错误的。比如,有些同志在自己的工作中不对人民群众负责,不相信群众是自己解放自己,而站在人民群众之上,去代替群众斗争,恩赐群众解放,命令群众行动。他们犯了急性病,表面上积极,然而他们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党的口号变为群众自己的口号,怎样才能把党所提出的任务变为群众自己的任务。他们不知道如何才能去启发群众的觉悟并适当地等候群众的觉悟,不知道采取许多步骤去使群众自然而然的革命化,而企图用简单的、生硬的、命令的办法强制群众接受党的口号和任务,并强制群众起来行动。他们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特别在提出了过高的口号与过左的政策,引起群众的怀疑与不满之时,他们更用强迫命令甚至惩办主义的办法,去推动其工作。其中最恶劣的作法,就是他们每到一地,就去找那里的错误、缺点和坏典型,加以批评、斗争和处罚,以此去吓唬人民和干部,去推进工作;而不去找那里的优点和好典型,加以研究、补充和系统化,奖励那里的英雄和模范工作者,传布好的经验,以鼓励党员和人民前进,同时即可以克服那里的错误、缺点。他们到处打击人,简单地用命令解决一切,不向人民群众学习,不吸收群众中的新发明与新创造,而强迫别人依照他们的办法行动。这种倾向,是要严重地脱离人民群众的,并要引起群众对于他们、以至对于党发生怨恨。
除开上述两种倾向外,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的倾向也在我们党内有些同志中发生了。这也是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倾向。
官僚主义的倾向,表现在有些同志没有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以及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观点。其典型的表现就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只知发号施令,而自己则既不调查,又不研究,也不向群众学习,拒绝群众的批评,抹煞人民的权利,甚至要求人民为他们服务,为了自己的享受,而不惜牺牲群众的利益,劳民伤财,贪污腐化,在群众面前称王称霸等。
军阀主义的倾向,表现在有些同志不了解:我们的军队,乃是人民的军队、人民的武力,乃是人民用以战胜敌人解放自己的一个最重要的工具,而把军队看成是超出人民之外,或是站在人民之上的一种特殊势力,甚至把军队看成是可以造成少数个人势力、个人地位的工具,因而他们就把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作风使用在人民的军队工作中。其特点,首先表现在官兵关系、上下级关系上,用命令主义与惩办主义的办法来统率自己的士兵与部下,而不依靠士兵与部下的自觉与自动。其次,表现在军民关系上,不注意严整部属的群众纪律,不热爱人民,而强迫、打骂人民群众,使军队脱离人民群众。再其次,表现为单纯军事观点,表现在革命军队与革命政府的关系上,企图照军阀那样把军队摆在政府之上,企图以军治政。很明白,这种倾向,与人民军队是根本不相容的。
上述这些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之所以在我们党内产生,是由于劳动人民的文化程度不够和旧社会剥削阶级的影响,我们党内的小资产阶级成分以及脱离社会生产甚久的成分,常常容易接受这种影响而形成各种脱离群众的倾向。这些倾向的产生,有深刻的社会根源,以至在我们党章的总纲上也提到了它们。将来革命愈扩展,工作愈繁重,我们内部的这些倾向也愈有可能生长。因此,我们应经常和这些倾向作斗争,才能经常保持和巩固我们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应该经常扫地和洗脸,以免这些政治的灰尘、政治的微生物来蒙蔽与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
人民群众必须有自己的坚强的先锋队,人民的先锋队必须密切联系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只有这样,人民群众的解放,才是可能的。因此,我们党--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必须经常清除上述各种脱离人民群众的倾向,而实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路线。所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党的群众路线,毛泽东同志的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
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党的政策和工作方法应该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不但我们党的政治路线,而且我们党的组织路线,都应该是正确地从群众中来的路线,又正确地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我们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是与正确的组织路线分不开的。虽然政治路线与组织路线之间,可能发生某些部分的暂时的不调和现象,但不能设想,政治路线是正确的,组织路线却是不正确;反之,组织路线正确了,政治路线却是不正确;要把二者互相孤立起来是不可能的。所谓正确的组织路线,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就是我们党的领导骨干和党内党外广大群众密切结合的路线,就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就是指导方法上的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路线。
为了贯彻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的群众路线,在党章的总纲上和条文上都强调地指出了以下几个群众观点,这几个观点,必须在每一个党员的思想中牢固地建设起来。
第一,就是一切为人民群众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我们党从最初起,就是为了服务于人民而建立的,我们一切党员的一切牺牲、努力和斗争,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福利和解放,而不是为了别的。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最大的光荣和最值得骄傲的地方。因此,凡是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而损害人民利益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的一切党员,以及参加我们队伍中的一切人员,只要是忠于职务并多少著有成绩的,也就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不管他们意识到了这一点与否,也不管他们担负的是重要的领导职务,或是普通的战斗员和炊事员、饲养员等职务,他们都是在不同的岗位上,直接或间接为人民服务的;因此,他们都是平等的、光荣的。我们要在一切党员和一切人员中,提高自觉性,使我们一切党员和一切人员都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第二,就是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对人民负责,就要在客观上使人民因为我们的服务而获得益处,获得解放;就要力求不犯或少犯错误,免得害了人民,引起人民的损失。凡属是我们提出的任务、政策与工作作风,都应该是正确的,这样才于人民有利;如不正确,即要损害人民的利益,那就要诚恳地进行自我批评,迅速求得改正。就是说,我们要善于为人民服务,要服务得很好,而不要服务得很坏。因此,我们在人民面前,一切都不应采取轻率态度,而应采取严肃的负责的态度。
还必须了解:向人民负责与向自己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即是说,我们党员受了党的领导机关与领导人的命令去进行工作,他们在工作中是要对党的领导机关与领导人负责的;但如果把这种对领导机关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分开来看,那是错误的。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才算是尽了最后与最大的责任。要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的一致性,凡对人民有利的事业,即是对党有利的事业,每个赏都必须尽力去作。凡对人民不利的事业,即是对党不利的事业,每个党员都必须尽力去作。凡对人民不利的事业,即是对党不利的事业,每个党员都必须反对,必须避免。人民的利益,即是党的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再无自己的特殊利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即是真理的最高标准,即是我们党员一切行动的最高标准。每个党员对人民负责,即是对党负责,对人民不负责,即是对党不负责。要理解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要使二者统一起来,不要使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如果发现自己领导机关与领导人所指示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有缺点、错误时,即应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向领导机关与领导人建议改正,要弄清是非,不应马虎敷衍。否则,就是对人民没有负起责任,也就是对党没有负起责任。党的纪律是必须遵守的,党的统一是必须保持的,因为保持我们党的统一与纪律,即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借口对人民负责而破坏党的纪律与统一;但领导机关与领导人的任何缺点、错误,都必须纠正,每一个党员都有责任,也有权利,去帮助领导机关与领导人纠正任何缺点与错误。因为任何缺点与错误,都是对人民不利的,因此也就对党不利。我们党员忠诚的自我批评精神,对自己及对领导机关的错误所采取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态度,以及遵守党的纪律的精神,都是对人民负责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