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联合大学客座教授杨毅周称,不承认‘九二共识’其实就是开历史的倒车,必然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受挫倒退,这决不是两岸同胞所愿意看到的。民进党只有真正抛弃‘台独’立场,承认‘九二共识’,才有可能面对今天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为台胞谋福祉,得到两岸同胞的信任并开创两岸关系的未来。 |
1992年两岸就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达成共识是客观事实
1991年台湾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先后成立,两岸通过两会开始了协商谈判的历程。然而,如何表达作为两岸商谈基础的一个中国原则始终困扰着两会商谈的进程。1992年3月,两会北京商谈后,大陆海协会把自己对表达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概括为: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协商,并愿意听取海基会和台湾各界的意见。
为了回应大陆方面关于表达一个中国原则的建议,台湾的“国家统一委员会”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于1992年8月1日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点“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后,台湾将成为其管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香港举行工作性商谈,对于如何在协定文本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问题,双方各自提出5种文字方案,但未形成一致的意见。随后,海基会代表“建议在彼此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并又提出3种口头表述方案,其中第八案(即口头表述方案的第3个方案)的表述内容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这一口头表述内容,由海基会代表逐字逐句念出,请海协会代表现场记录下来。11月1日,海基会代表许惠佑发表书面声明再次公开表示,有关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建议在彼此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
11月3日,海基会致函海协会,表示台湾有关方面同意“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述”。海协会在确认这是台湾的官方立场后,当天就迅速给予回应:由海协会副秘书长孙亚夫打电话给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表示在这次香港工作性商谈中,“贵会建议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我们经研究后,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建议“就口头声明的内容,进行协商”。这个电话内容也在3日当天由新华社公开播发。海基会随后在同一天发表新闻稿公开回应表示,对于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本会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可以接受。至于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我方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八月一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
11月16日,海协会致函海基会,表示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并提出海协的口头表述要点为“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协会还以附件的方式,将海基会的第八方案附在函中。
11月17日下午台湾“陆委会”指定海基会副秘书长李庆平代表“陆委会”、海基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宣示立场:“对海协会11月16日来函,愿以口头声明各自表达的方式表示欢迎,但我方认为双方对此问题的立场原则早已各自表达过了,不需要再约定同一时间发表”。“我方基于保障民众权益,在10月下旬授权海基会法律处处长许惠佑在香港与海协会商谈时,对一个中国原则提出八个方案,对方也提出五个方案,海协会11月16日又提出第六个方案,事实上双方已对一个中国原则各自有了清楚明确的表达”。
11月30日,海协会致函海基会,建议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等问题继续进行商谈,同时应当开始就“汪辜会晤”进行嗟商。12月3日,海基会回函海协会称“两岸对一个中国之涵义,认知显有不同。我方已于11月3日发布之新闻稿中明白表示,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8月1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我方此项立场及说明亦迭次阐明,香港地区、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之媒体,对于双方立场及说明,先后已有充分报导。”
至此,双方就两会协商过程中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达终于有了共识,那就是双方各自口头表达双方都没有疑义的内容。大陆方面正式表达的内容是11月16日函中所确定的第六个方案,台湾方面不表疑义。台湾方面表达的是“国家统一纲领”、“国家统一委员会”8月1日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以及香港会谈中提出的第八案。大陆方面对台湾方面在香港会谈中提出的第八案没有疑义,台湾方面也没有否定。大陆方面把这样的共识概括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方面则概括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审视两会达成共识的过程,对比两会达成共识的内容,可以看出,“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谋求国家统一”、在两会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涵义等,是双方表述中共有的内容。表明了两会的共识虽然没有共同的文件或共同的名词来概括,但却有了明确的共同认知和默契,达成的共识真实存在,形成的过程十分清楚,也因此才有了之后汪辜会谈的顺利举行和两会相关协定的成功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