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则“住房公积金最高9000元最低240元 ‘隐性福利’凸显行业差距”的新闻报道引起公众关注。该报道称,我国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超过30倍,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缴存数额最高。有银行职员称,在一些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超过万元。 |
原标题:住房公积金不同行业差距过大
近日,一则“住房公积金最高9000元最低240元 ‘隐性福利’凸显行业差距”的新闻报道引起公众关注。该报道称,我国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超过30倍,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缴存数额最高。有银行职员称,在一些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超过万元。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距普遍存在于各个城市的各个行业间。有调查显示,在内蒙古某市,一家中央企业所属公司在当地工作的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为5625元,而当地一家银行的职工月缴存总额最高是2712元,而当地公交公司职工月缴存额每人仅为100元。
2011年至2012年6月,武汉市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最高2787元,最低为166元。广东省最低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为135元,最高的为9500元左右。据武汉市审计部门审计,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行业排序靠前的是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靠后的几个行业是居民服务、制造、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公积金政策研究专家汪利娜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基本工资的5%~12%。“有钱的单位往上靠,没钱的单位往下靠,甚至还有很多非国有企业的员工、进城务工者根本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效益越好的单位缴得越多,效益越差的缴得就越少。
据了解,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月1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或3倍,而“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记者发现,广东省当年即按照此文件精神规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效益好的单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或3倍和12%的上限标准执行得并不是很好。”汪利娜说,一些单位愿意以公积金的方式来增加职工福利,因为缴纳公积金是不纳税的。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从现在的情况看,住房公积金却陷入了“济富不济贫”的怪圈。
网友“风雨印迹”在博客上发表看法说,本来是为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积金,最终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变成给高收入人群“锦上添花”。不但没有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这显然有悖其制度初衷和社会公平。
“住房公积金被质疑‘劫贫济富’,主要是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造成的。”汪利娜说,住房公积金采用强行缴存方式,但使用却是有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往往成为净储户,因为他们无力支付购房首付,只能存钱,没有办法用这笔钱,而住房公积金的储蓄利息跟活期存款一样,非常低。高收入群体有办法支付首付,可以拿买房合同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如今,越来越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把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置业贷款的首选,但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间接放大了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上的差距。“月均工资5%的最低缴存标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应该考虑对中低收入人群提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或者提高贷款额度,使他们可以使用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购买自住物业。”
汪利娜说,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初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在新加坡,所有就业人员都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公积金,没有不同单位缴存比例不同的问题。不过,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经常调整,不同的经济时期,缴存比例是不一样的。同时,新加坡对中央公积金的存款利率实行高利率政策,且与市场利率挂钩,本息都不缴税。她建议,我国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低收入者即使不贷款也不会产生利息损失,同时堵上拿低收入者利息损失补偿高收入贷款者的漏洞。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40个城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总体方向是“降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门槛,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
经济学者马光远认为,要给低收入者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开辟宽松便捷的“绿色通道”,改变他们只能缴纳而难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尴尬困局。比如,可以规定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建房子、买房子,还可以用来租房子,让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多作用。
汪利娜认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活期储蓄放在个人账户里,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该给老百姓更多的使用自主权”。在新加坡,每个人都有一个个人公积金账户,这些钱可以用于养老、买房、医疗,甚至可以用于教育投资和证券股票投资。我国可以通过改革来完善公积金制度。比如,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或取暖费?当买不起房的时候,这种个人储蓄能不能用来给孩子支付学费,给老人看病?总之,要让群众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中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