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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须立法 人大代表孙乐秋

2012年12月23日16:48    来源:生活报    宋扬    字号:

  本报记者 宋扬

  问题:随着人民对高品质生活需求的提升,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群接触或接受着不同程度的“医疗美容”,但是目前“医疗美容”行业仍处于相对比较混乱的状态,个别没有资质的人员、医疗机构、个体美容,由于卫生条件不达标、技术水平不过关、所用材料不合格等问题,为消费者带来了不应有的伤害。

  建议:对于开办各种“美容”的机构,要由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于“医疗美容 ”要给予立法。严格限定实施“医疗美容”的项目、收费标准、使用材料和实施人群。对于“单纯美容”和“医疗美容”要在费用上拉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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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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