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大代表的责任要怎么划分清晰,该行使监督权的时候缺失了要怎么办,这是制度建设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点,才能真正提高人大会议的作用。 |
昨天浙江代表团的小组讨论会开始前,会议组织方说了一件事情:有关部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开山集团董事长曹克坚对接,听取他前一天在小组讨论会上反映的企业创新的问题。
3月6日,曹克坚在小组谈论会上谈到目前企业创新遭遇的困境,一件件一条条,都有事实有根据,还提了不少可行性的建议,这些都是他在调研中了解到的。
“他说的这些都很实际,我们请对口部委来对接,就是希望能尽快促进问题的解决。”会议组织者低调地说,代表关注身边事,提出了具体意见,这就是在认真履职,是好事情,当然就要努力把这些问题解决掉。
这个小插曲引出了一个话题:有代表提出,用心履职的代表自然要鼓励,但如果人大代表没有履职,是不是要被追责?关于这个问题,代表们还挺关心,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开来。
“现成的例子就在眼前,像环保局长下水这件事,起码有三四起了,河道受到污染,为什么那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没有反映这件事?本来,他们是正儿八经要做视察和监督的,反而没有通过这种形式反馈给政府,而一定要等到微博、媒体曝出来?”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利,可以监督政府,可以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那么如果他们没有认真行使这种权利,是不是应该被追责?
“兰考大火,袁厉害收养的几个孩子出事,我那时天天翻人民日报,它有一问民政部,二问民政部,三问民政部,我当时就在想,兰考县人大为什么不叫兰考县民政局来解释?可能民政部管到具体一个县的孤儿问题,是有些远,但作为兰考县人大代表,这些最基层的人大代表应该是最关心孩子问题的。” 这位发问的人大代表这么总结:我们现在还是主要靠媒体、网络来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反而不到位。
的确,纵观这几年被推到舆论风口浪尖的热点事件,几乎都是媒体和网民在倒逼政府。真正应该监督政府的人大机关却屡屡失声。
继续拿“网民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说事,当地的人大代表是否接到过选民对河道污染情况的反映、是否去主动做过调研、又是否行使过“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退一步讲,即便之前没有发现问题,那么在事态白热化之后,有没有向当地政府进行过询问?
其实,我们的制度设计是有的,只是大多被马马虎虎地执行了。
有权监督的代表们不去监督,政府部门自然会懈怠。现场参与讨论的一位政府官员这么解释:简单来说,如果哪个领导负责的岗位出了问题,人大代表就会第一时间跳出来问责,那他肯定不敢掉以轻心。
人大代表的责任要怎么划分清晰,该行使监督权的时候缺失了要怎么办,这是制度建设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点,才能真正提高人大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