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要让网络“双刃剑”放大正能量,减少副作用。网络反腐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打倒多少贪官,而在于倒逼法律制度完善和公权力部门改革。 |
正能量 副作用——保护和规范“一个都不能少”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透露,她常在热门社交网站“潜水”,并认为网络是一个有效的反腐渠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而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认为,网络反腐的成功归根结底是一句话:公众参与。
陕西“表哥”杨达才,因“微笑”遭受舆论质疑,而其最终落马,与网民坚持不懈的围观和追问不无关系。陈思思委员说,老百姓对贪官抓不到扎实证据,只能借助名表、名烟、艳照等表象,但“歪打正着”和“娱乐化”的反腐方式,局限性和副作用都很明显。
“‘双刃剑’不仅可能伤及无辜,还会伤害网络反腐自身。网络反腐存在泛道德化倾向,甚至出现‘道德挟持司法’、以道德审判代替法律审判的情况,这种反腐的积极效果就打了折扣。”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认为。
引导网络反腐走向理性,保护和规范同等重要。廖仁斌代表建议,完善官方网络举报平台,真诚对待非官方网络举报渠道,公开处置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要保证举报人安全,避免腐败分子打击报复。
同时,要对恶意中伤、捏造诬陷的不法行为坚决抵制。全国人大代表、律师秦希燕建议加大对网络诽谤的打击力度,增设“网络推手罪”和“非法获取网络暴利罪”。提高立法层级,将网络诽谤罪定位为公诉案件。
“要疏导不要阻挠,要回应不要回避,要引导不要强行领导。”陈思思委员引述这一观点说,不要把“规范”变成“变相打压”。很多地方不惜血本成立了网监队伍,而实际职责是“救火队”,一旦发现对本单位不利的风吹草动,便抓紧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