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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费"风波升级 "好女不嫁凤凰男"调侃了谁?【2】

2013年04月16日08:3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摘要:面对一个旅游资源,政府应有的职能是什么?“凤凰古城收取门票”这场舆论风波,终于将这一关键问题推出水面。

民意对舆情的贡献首先带点“娱乐精神”。

15日,“凤凰居民带外地女友回家被索票”一事,高居百度新闻热搜词第四位。不少网民调侃:“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见凤凰婆婆前须交148元门票”。另一部分的网民,则敏锐嗅到了调侃背后政府“拍脑瓜决策”的一面。“对凤凰这么一个‘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社区型景点来说,请问‘本地居民和直系亲属不要票’怎么执行?是凭方言,还是出示证件?凤凰人结婚是不是不摆酒席,因为宾客要买票进场?外地媳妇到凤凰过年,是不是要随身携带结婚证?”网民“万能阿曼_69416”反问。

在中青舆情监测室对900余条否定“进城费”网民意见的统计中,23.6%就指向政府决策的不科学,而“好女不嫁凤凰男”只调侃出了其不科学的一面。

在另一面,12日,面对众多商户的利益诉求,高湘文副县长又出雷语:“很多人不在乎门票多少。”此“拍脑瓜”论断一出,立即遭到现实和舆论双重“滑铁卢”。据凤凰县官方透露,收取“进城费”后4天内门票进账已达227万元。但是散客的票却只卖了200余张,游客人数降为去年同期的38%。媒体披露,原本宾客满座的家庭旅馆,上周末的入住率亦不足五成,有的旅馆甚至上演“零入住”。“很多人不在乎门票多少”也引来新华社刊文质问:“统计数据显示,148元的门票接近湖南当地一个农民月纯收入的1/4。你说这样的门票价格,普通游客会不会在乎?”“门票多收‘三五斗’,游客量少了五六成,看似算得很精,却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媒体这样慨叹。

网民否定意见中,质疑凤凰县官方决策不公开、不透明的声音更大,占到32.8%。

“收费令”是否经过了听证程序?按照凤凰县副县长蔡龙的说法:凤凰古城门票由于是新定价格,而非涨价,故不需要听证。此言一出,立即引来“拍砖”无数。《旅行家杂志》官方微博发问:“景点收费本也无可置疑,只是收多少是合适的?收取的费用怎样合理分配?是还利于民,还是用于古城维护?这些都太模糊。”网民“耗儿女儿”也称:“我赞成适当收费和限制人数,以保护古城风貌。不能接受的,是模糊的收费流向,和政府傲慢的辩解态度。”网民“桀骜之风”则一声叹息:“对于收门票,若没有任何监督,到头来还是肥了‘看不见的手’……”

15日,微博粉丝达65万的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以一条“政府有权出售城市?”的质疑微博,获得了12小时内转发上万次的响应。他质疑,凤凰县政府被曝和当地旅游公司合股成立景区服务公司,政府持股49%,旅游公司持股51%。“凤凰官方一意孤行强征‘进城费’,是在为公司上市做准备?”“政府不是凤凰古城的‘业主’,有什么权将凤凰私下交易支配和分割?”

令43.6%网民不满的,正是躲这场“公私合营”背后的东西——凤凰县官方是不是在罔顾政府职能,执意与民争利?

“凤凰古城‘进城费’风波,终究是个利益分配的问题。”网民“天晴下雨”总结。泛美传媒中文网的官方微博则反问:“凭什么地方政府和私企成立一家公司,就能将一座古城圈占起来为己所用?即便当地政府走了所谓的程序,也难说体现了程序正义,更遑论实质正义。”在网民“雪润无痕”眼中,一个普通的景区收费事件能激起全国的民意反弹,根本上是因为“美仑美奂的湘西人文古城,沦为政府挤压商户和居民生存空间、攫取游客的利益场。以收费求涅磐的凤凰,终将沦为被斩杀取卵的鸡。”

在网民“江南fm”看来,凤凰县“出售”城市的法理前提只有一个:“须经古城中全体居民和商户的表决同意,既然将整座古城打包营销,城内所有居民和商户都应享有营销收益的分配权。”

《京华时报》评论称,凤凰县政府看似算得很精,可是,他们恰恰忘记了两条:“其一,凤凰古城这笔资产既不属于政府官员,也不属于旅游公司老板,而是属于全体人民;其二,对古城,政府只有管理保护的义务,却没有借机发财的权利。”

“政府应是市场监管者,不越位不缺位,才是现代政府应有的作为。湘西如画的边城不该承受如此喧嚣。政府职能的转变,期待凤凰涅槃。”在凤凰古城自己制造的这场“进城费”喧嚣中,《人民日报》的上述微博评论,显得格外语重心长。(王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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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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