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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5月1日启动实施的新法规【6】

2013年05月02日08:23    来源:新华网综合        字号:
摘要:进入5月,《精神卫生法》、《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开始正式施行。

新法五:“被精神病”时代将终结 “人文关怀”需患方同意

《精神卫生法》立法从1985年启动,到2012年终获通过,历经了曲折的27年。今年5月1日起,《精神卫生法》实施,明确了非自愿医疗、医患双方职责、司法救济等标准和程序等。专业人士称,该法有效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为加强全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关注打了一剂“强心针”。

住院治疗须由患方签“同意书”

以往在强制治疗过程中出现过“被精神病”的案例,所以《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同时,也明确了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条件: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全面体现自愿原则,真正从社会角度尊重精神病患者,是最大的亮点。”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医教科副主任乔冬冬表示,目前国家出针对特殊病种的专门法律并不多,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出台《精神卫生法》是水到渠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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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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