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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罚款能否治恶习(图)

2013年05月07日08:1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摘要:5月6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正式执行,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均为当场处罚。在北京之前,杭州、南京、成都等多地已相继实施处罚措施,对集体违章过马路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蒋跃新作  

  新华社发

  唐志顺制

  5月6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正式执行,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均为当场处罚。在北京之前,杭州、南京、成都等多地已相继实施处罚措施,对集体违章过马路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此轮在全国多地发起的闯红灯狙击战,能否遏制“随大溜”闯红灯的怪现象?治理闯红灯,还有哪些路要走?

  罚款止住部分脚步

  下午5时,北京大望路口迎来了下班高峰时期,望不见尾的机动车流,与拥挤着等待过马路回家的人流交错而过。红灯亮起,看一眼面前的道路,一个推着自行车的青年正准备快速闯过马路,却被穿着红背心、戴小红帽的文明引导员张大妈拦了下来。“小伙子,这是红灯,等几秒再过不误事儿!”

  扬一下手中写着“做文明有礼北京人”的小红旗,张大妈告诉笔者,像这位小伙子一样想闯红灯的人,如今已经少了许多。“这个路口人流量很大,高峰时,一次绿灯能通行100多人,但好在大家一般都会接受劝导,自觉遵守秩序。”顺着张大妈的目光,我们看到,虽然行人众多,但在街边文明引导员、交通协管员和交警的共同维护下,交通并不混乱。

  据悉,北京市共有150个这样的重点路口,采取劝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新规定实施第一天,罚了20来人,主要是一些不听从管理和引导的特例。一般情况下,我们还是以教育为主。”大望路口,一位正在执勤的交警告诉笔者,“上下班交通高峰期,为保证道路畅通,暂不罚款。”

  设施和管理待改进

  “凑够一小撮人就走,管它红灯绿灯”。乱闯红灯曾被称为是“最难解决的交通问题”之一。除了道路设施设置不合理等客观原因之外,从众心理、“法不责众”等消极心理,都被认为是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那么,罚款这种方式,能够化解这种社会惯性心理吗?

  “罚10元20元的惩戒意义可能不是很大,其主要作用还是在教育人们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在他看来,行人闯红灯既是一种从众心理,也是无奈之举。在解决交通信号灯设置、路口过街天桥等“硬性”问题的同时,加强劝导和教育,纠正人们的不良心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闯红灯现象。

  笔者在路口看到,一位刚错过绿灯的女士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停下了脚步,等下一个绿灯。“倒不是怕被罚10元,主要是要真被罚了,会很难为情。”这位女士说。

  约束应内化成习惯

  行政处罚毕竟只是一种约束性措施,真正需要转变的是全社会的习惯和观念。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张孝德教授表示:“当闯红灯变成一种社会习惯以后,在路口耐心等待的行人反而成了异类。我们应当转变全社会的观念,不能让守规矩的人变得尴尬。”

  这一转变无法一蹴而就。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行人的安全、守规意识均经历了一个逐步转变的过程。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介绍道,欧美国家的机动化经历了40年,而我国进入机动化才短短10多年时间,很多人还不适应这一变化,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张孝德强调,严格执行罚款是必要的,但同时也需要以人性化的措施加以辅助。一方面,要对红绿灯时长、衔接等进行调整,给行人更多方便;另一方面,教育引导仍是重中之重,例如在路口发放宣传册、进行媒体宣传等。(潘旭涛 张 瑶 何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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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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