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余年来,广西交通厅用三种模式为职工谋得了三套低价福利房。该厅210多名职工早在2000年就已经人手一套“房改房”,2004年,又以变相的低价福利购房方式,拿到通发园小区247套别墅;2008年,又几乎人手一套市场化运作的“集资房”。 |
林业新村别墅群。 (王小乔/图)
“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这两种单位建房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使用划拨土地,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需要补交4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并不需要。“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政策并没有废止“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2005年5月,《广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业已明文禁止了已有房改房或集资房的职工再次参加集资建房,广西交通厅的第三套房是2006年才开始建设的,为何还能面市?
南方周末记者前往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滨湖路66号大院内的交通厅职工房属于“市场运作方式建房”,而非集资房。
这个专业名词的出现,其实还比“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早一年。2004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一个名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方法》相关文件,规定已有房改房的仍然可以继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这两种单位建房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使用划拨土地,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需要补交4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并不需要。所以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价格,理论上应该比同一区域的集资房贵,但比商品房便宜。
稍晚出现的“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政策并没有让“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即时废止。2005年5月,房改办的相关负责人还专门在《南国早报》上强调了两个规定“并不冲突”、“与商品房相比,市场运作建房可以降低一部分成本,有利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2004年之后,南宁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多数开始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集资房因为受限和审批太多而越来越少。”前述不愿意具名的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不排除一些单位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市场运作建房的旗号,实质上定的却是类似于集资房的价格。”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赵路兴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类似做法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只是方式不尽相同、限制有宽有紧而已。“1998年中国停止福利分房之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做集资建房的口子一直没有完全堵上。鉴于过去十多年保障房体系的缺失和商品房价格的暴涨,这个口子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它的基本管理原则应该是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的。需要警惕这种口子越开越大、一人多套甚至还有别墅的现象蔓延”。
南宁的市场运作建房给冲破别墅用地的禁令留下了一个可能的空间。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便通知“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要求住宅用地容积率不能低于1.0,该禁令至今未松。
但在广西林业厅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职工小区“林业新村”内,南方周末记者却看到了至少百余套联排或独栋别墅。随后查询到的“林业新村”土地登记卡上,建筑容积率赫然标注着“0.88”。而在这张土地登记卡上还写着:只能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不能转让。
“林业新村”自2006年开始建设,2010年完工。占地面积多达三十余万平方米,分成四个区域,其中的二区全部为别墅。在林业新村每栋房子的外立面上,都嵌有一块标明楼房建设单位、时间等信息的牌子,上书“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这里是南宁最新的房地产热门区域凤岭北,周边地块已经被各家房地产公司瓜分完毕,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之中。”提及此板块,辉煌置业的营业经理杨平一脸憧憬。“如果能够买卖,300平方米的双拼别墅估计能卖450万元左右。”
但据另外一位地产中介人士透露,“林业新村”目前还没有房产证,别墅办房产证的可能性不大。
2013年4月28日,南方周末记者前去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市场运作建房能够办理房产证吗?”一位工作人员回答:“可以。”
“交通厅的市场运作房有房产证吗?”
“目前没有,在办理,但在今年之内也不会有。”
“为什么?”
“不能告诉你。”
原标题:“福利房”是怎样建成的——集资房禁令并未禁止政府部门以市场运作方式分房 记者王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