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的情妇李沙娜
李沙娜利用与李纪周的特殊关系,拉拢李纪周滥用职权为其实施走私向执法部门疏通、施压;并通过贿赂、腐蚀、串通海关、边防、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其护私、放私。2002年12月李沙娜被判入狱10年,并处罚金15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