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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官员:就业压力越大 越要反对歧视

2013年05月28日13:59来源:新华教育字号:

摘要:称“在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各种显性或隐性的就业歧视现象往往就会有所抬头,必须采取措施加以遏制。”

5月24日,一名大学生创业团队代表(左一)和参观创业展的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交流。当日,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共同组织的2013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展,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体育馆举行。包括大学生创业团队、部分在京高校及高校科技园等150余家机构参展,旨在宣传和展示北京地区高校创业工作和大学生创业的成果,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服务对接。新华社记者 鲁鹏 摄

今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699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离校,择业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梳理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总体情况,帮助广大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帮助高校应届毕业生迈好走出校门的“人生第一步”,新华网已经启动“聚焦2013毕业生就业”大型专题报道和“破解最难就业年”系列报道策划,并计划邀请政府主管部门、高校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系列访谈,及时回应网民关切。5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接受新华网专访,以下为本次访谈的精彩摘要。

===人社部分析2013年毕业生就业形势===

人社部副部长分析毕业生就业形势:正视困难 坚定信心

在正视困难和问题的同时,也要看到有利条件,坚定信心。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最近又作出了新的部署,出台了新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都十分重视、积极参与这项工作,这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尤其是服务业发展在提速,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转方式、调结构、经济转型升级的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将会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同时,经过这些年来的工作,在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经验,有比较好的工作基础,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够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工作。

===人社部:消除就业歧视 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人社部:力争每一名有就业意愿毕业生年底前实现就业

一是抓政策落实,为贯彻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我们将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细化政策有关的标准和程序,并将适时组织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二是指导各地人力资源门继续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三是在全国范围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消除就业歧视,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人社部:越是就业压力大 越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就业歧视

越是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越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就业歧视。这是因为,在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各种显性或隐性的就业歧视现象往往就会有所抬头,必须采取措施加以遏制。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专门强调要促进就业公平,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并明确提出了4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二是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四是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保等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大家在求职过程中,自身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建议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了解相关规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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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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