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收藏首页|简体|繁體

海外网>>时政

斯诺顿考验中美新型大国关系【2】

2013年06月17日09:19来源:联合早报字号:

摘要:斯诺顿的爆料,也是第一次由一位美国网络谍报队伍中的内部人员挺身而出告诉世界,美国政府有大规模针对中国、香港的网络谍报行动。但北京并不应该干预香港处理斯诺顿引渡案中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则,斯诺顿是否应该引渡更不应该成为中美之间的外交和政治争议。

问题是,互联网通讯和信息传送数据的监控并非仅仅是美国政府。如果中国和美国因为担心和忧虑对方的“网战”能力而纷纷提升本国的网络信息监控范围和深度,如果今天世界各国纷纷为了国家安全的目的而大肆扩大本国政府对安全对手、或者潜在安全竞争对手的网络渗透和监控,互联网在为全球提供信息传送便利的同时,也将成为全球个人隐私和通讯自由权利最受蔑视和最被滥用的领域。

今天,已经成为国家安全“新边疆”的网络安全建设,既需要防范各种目的“恶意软件”与“黑客攻击”威胁,防止和避免国家网络谍报能力的滥用,更需要依法限制和规范即便基于国家安全目的大规模政府监控。

斯诺顿是“安纳伯格精神”检验剂

斯诺顿的爆料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国际媒体对中美网络争议的关注,也让世界意识到美国并非有足够的道义高度来指责中国的网络问题,但斯诺顿的出现没有减轻了网络安全在中美关系日程上的优先次序,相反,由于斯诺顿在香港的居留以及美国引渡斯诺顿的请求,中美关系正在遭受“斯诺顿煎熬”。

首先,香港特区政府和美国签署有司法合作协议,规定了香港特区政府有应美国要求引渡认定的严重刑事犯返回美国的责任。但在香港现有法律系统中,斯诺顿案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斯诺顿如果要求政治庇护,或者难民身份,特别是政治难民身份,香港法院似乎很难判决斯诺顿必须强制引渡回美国。斯诺顿在香港特别强调,他站出来揭发美国的“棱镜”计划,是为了“捍卫全球人民的基本自由”。作为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前雇员,他的行为依照美国法律是严重泄密罪,是刑事犯确认无疑;但从其“作案”动机和目标来看,却有着非常鲜明的政治性。一旦斯诺顿在香港申请政治庇护,或者政治难民庇护,将非常符合这种庇护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斯诺顿已在香港得到了不少网民的同情,连日来在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附近发生的力挺斯诺顿的示威活动,更是说明了香港民众对斯诺顿爆料行动的高度认可。即便香港政府为了维持和美国的良好关系,在美国的压力可能考虑履行引渡责任,但在目前全球媒体中斯诺顿形象毁誉参半,包括香港在内的全球网民大多同情斯诺顿的背景下,香港政府无法简单地只从维护港美合作的角度来处理斯诺顿案件。

从中美关系来看,斯诺顿确实给两国政府都出了一个难题。美国媒体怀疑斯诺顿隐蔽地来到香港爆料,可能背后有“中国身影”;甚至还有媒体怀疑中国政府也会介入到香港政府对斯诺顿问题的处理。怀疑中国政府策反,或者故意利用斯诺顿给美国政府出丑这样的假设,可以肯定是没有根据的。如果中国政府有直接影响斯诺顿的能力,北京理论上不会让他爆料,而只会让他秘密地进入中国,斯诺顿本人就是一座网络情报的“金矿”。如果北京能影响到他,只会关起门来慢慢挖“金子”,绝不会让他成为引发如此震动的公众人物。

从现有的各种证据来看,我们也不应贬低斯诺顿爆料背后个人的自由主义冲动和把自己最终变成“网络深喉”的强烈使命感。斯诺顿只有29岁,个人生活经历并不复杂。作为电脑天才,在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收入不菲。各种线索都使人必须相信,斯诺顿的爆料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女人,很可能是基于一种个人理想性质的“救世情怀”

问题是,如果斯诺顿回不去美国,斯诺顿背后的“中国阴谋论”永远不会结束。美国就会不断怀疑是否中国想要真正得到斯诺顿。2012年3月王立军前往重庆美国领事馆寻求政治避难,最后被华盛顿拒绝了。很显然,美国可能需要中国在引渡斯诺顿上提供外交和政治合作。但北京并不应该干预香港处理斯诺顿引渡案中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则,斯诺顿是否应该引渡更不应该成为中美之间的外交和政治争议。斯诺顿的去留应该成为香港依据自身的法律制度而可以独立处理的法律技术问题。

分享到:

(责编:王昕)

相关新闻 >

美图精选 >

国内国际台湾华人视频论坛

评论 >

图片 >

视频 >

国际 >

国内 >

娱乐 >

港澳台 >

文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