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6日08:54来源:钱江晚报字号:
摘要:当意外来袭,他这个“老大”却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面对一个浅水塘,面对两名落水的儿童,会游泳的张某选择袖手旁观。 |
46岁的僧人仲周,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的僧人,他在其侄子兼徒弟、同寺僧人彭措自焚后,安排转移、藏匿彭措达11个小时之久,导致彭措因体表大面积烧伤、延误救治而死亡。因间接故意杀人罪获刑11年。
判断方法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案中涉及的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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