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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律师:不能定性轮奸【4】

2013年07月20日14:47来源:法制晚报字号:

  ■ 分析

  换律师引争议聘顾问是策略

  近日,有传闻称李某的第三任辩护人陈枢和王冉将退出此案,对此,陈枢曾向新京报发来独家声明否认此事。昨日,兰和律师也表示,他是近期才接受李家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李家对陈、王二位律师还是非常信任的。

  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介绍,在诉讼法上并没有法律顾问的概念,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的律师称为辩护人,在民事案件中以律师或一般自然人身份出现的称为代理人。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也有可能委托律师事务所,律所再指派具体的律师与委托单位接洽。

  许身健分析,李某案此前两度更换律师已经引发争议,甚至连第三任律师本身也成为争议对象,在这种情形下李家委托法律顾问也是一种折中策略,该顾问既要承担为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职能,也可能就此案的刑事辩护策略与二位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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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邢若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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