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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1日07:18|来源:成都晚报|字号:
摘要:“大师”王林涉嫌非法行医事件又有新进展:据王林曾经的“徒弟”邹勇向媒体表示,他通过公安部门查询,确认王林于7月26日由深圳皇岗口岸出境。 |
“大师”王林遁香港并非避风港
“大师”王林涉嫌非法行医事件又有新进展:据王林曾经的“徒弟”邹勇向媒体表示,他通过公安部门查询,确认王林于7月26日由深圳皇岗口岸出境。
其称,王林还于近日在微信上展示了一张自己的照片,其显示的环境是在香港家中。照片下显示的拍摄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09∶31。
邹勇称,王林在香港居住的房屋在香港北角的城市花园酒店附近。而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称,7月26日下午,其对王林进行了电话采访。经过多名熟悉王林的知情人确认,显示来源地为深圳的电话,确实是王林本人。
王林称,他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1995年他想回芦溪为家乡做贡献。王林还称自己说气功治病没骗人,空腹变蛇也只是小杂耍,希望大家不要追究了。
法律看点
1.如果王林真是香港居民,其在内地涉嫌犯罪,是否将受内地法律的管辖?
2.如果王林已回到香港,内地相关机关是否可以到香港将其带回?
3.王林称空腹变蛇仅为小杂耍,望大家不再追究。但其借气功治病收取巨额钱财,是否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解读
香港居民内地犯罪照追责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晓敏说,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只要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中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即可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即使王林如他自己所说,是香港永久居民,如其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属地原则,内地司法机关也对此案具有当然的管辖权。姚晓敏律师解释,也就是说,即使王林果真是一位香港居民,内地司法机关依然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情回顾
媒体评论
(责编:盖林讌、俊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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