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2013年08月23日08:44|来源:京华时报|字号:
摘要:安阳市委宣传部透露,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没鉴定也可采取刑事措施
对于女婴家长不同意法医鉴定导致办案卡壳的说法,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律师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医鉴定不是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必然条件,没有法医鉴定不是不对郭增喜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15天禁闭也非刑事措施。在许多重伤害案件中,最重要的是抢救伤者,无法同时做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也要等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得出,“这期间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吗?”
尹富强认为,被摔女婴到医院后,医生会初步做个判断,出警民警应该对女婴的伤情有大致了解,判断此案是否牵涉刑事责任、是否需要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应与北京摔婴区别对待
据《人民日报》昨天报道,高景秀代表安阳市调查组说,涉案民警郭增喜摔婴原因是酒后发狂,丧失人性,除此之外很难有更合理的解释。关于酒精对郭增喜的影响,有关部门正在找权威机构认定,公安局倾向于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尹富强律师认为,郭增喜涉嫌的罪名有可能是故意伤害,但也有可能是故意杀人或故意杀人未遂。比如,在北京大兴摔婴案中,犯罪嫌疑人韩磊事发前也有饮酒,但最终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公诉。
尹富强认为,河南与北京适用同一部刑法,不能区别对待。“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还不够充分,希望当地有关部门更多地披露案件信息,佐证故意伤害的说法,让法律工作者能分清两者的区别。”尹富强说,这也能避免公众对司法办案机关的怀疑,否则当地公安部门的公信力将进一步降低。(怀若谷)
原标题:摔婴民警涉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河南摔婴案始末:
媒体关注河南摔婴案:
(责编:王昕、俊驰)
河南摔婴,女儿,吴绮莉,感情事,感情方面,工人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