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
潘石屹:还是我自己碰到一些事件之后,就是碰到像攀比这样的事件,别人诬陷我,侵吞了50亿的国有资产这个事件的话,我就觉得这个将心比心,如果这样灾难性的事情碰到别人身上的话,心里面也不好受。
解说:心里不好受的潘石屹当时甚至于想到拿起法律武器,2012年年末,有人发帖说潘石屹和任志强联合侵吞了50亿国有资产。
潘石屹:就天天有人在旁边骂你,你也不好受,其实对他来说越骂心理越扭曲,越骂越扭曲,对我们双方来说都不好,我们是需要一个机构,就是司法机构,依靠法律。
记者:当时考虑过使用法律手段吗?
潘石屹:考虑过,而且我还跟好多朋友在一起商量过。我说我告有没有一个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只是说让他给我赔钱道歉,或者给我补发上一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他的名声起来了,他出了名了,对我来说又是个更大的伤害。如果没有一个确切的法律依据,法院说拿出证据来,我到哪去拿证据,这个证据符合不符合,这个我觉得还是干的有意义的事情,就是作为慢慢的就过去了。
解说:四年多的网络之旅让潘石屹熟知网络乱象,说到乱象之中谁的危害最大,潘石屹直指靠法帖谋利的网络水军。
潘石屹:我觉得这个实际上是危害性最大的,就是有个目的,他想拿造谣这个东西去赚钱,有一些人可能骂一句就走了,这种可能是比较随意性的。是跟一个人的素质有关系,素质慢慢提高,慢慢不骂人了,可是备不住他为了骂人编造谣言可以赚到钱,他就会有一个持续的动力会组织更多的人,这些东西我觉得是在网络的空间中更不允许出现的。如果是偶然性的造个谣,骂了一句这个事情的话,他的危害性要小的多,如果是有组织,有经济动力的那就不一样。
解说:9月9号,最高法和最高检发布了关于网络诽谤等刑事犯罪的司法解释,对于这份司法解释的出台潘石屹又有怎样的看法呢?
潘石屹:作为互联网它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新的秩序一个新的空间,在这个新的空间里面建立一个新的秩序,新的秩序一定要有规则,如果是没有规则就乱了。就像我们北京城里面有好多车,有好多行人,如果是没有交通规则,没有红绿灯谁也过不去,每天的死亡人数可能比现在就要多的多,其实我们这个网络空间上一样的,一定要建立一个规则。建立这个规则不一定我们建的规则第一步就是完美的,这不太可能,其实是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上网的人越来越多,上网的时间越来越多,网络的规矩越来越多。原来的BBS,一直到博客,到了微博都不一样了,这个规则会了不一样,毕竟这个司法解释是迈出这样一步,以后就是受到伤害的人可以看着起来法律的武器去讨个公平。
解说: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意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作为网络大V的潘石屹每一次微博的发布都可能被转发浏览成千论万次,他又是怎样看待这样一条规定的呢?
潘石屹:这个五百次跟五千次,这样的话我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因为一个司法解释,这是一个法律方面的专家,律师的话他觉得在实施这个过程中如何去衡量这个行的多或者少,对我来说就觉得对每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不能有意的编造任何谣言去伤害别人。这个就是跟五百次、五千次没关系,我觉得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要求,就是说不能说假话,不能去诽谤别人,哪怕是一句话你都不能说,一个转发都不能说。如果是说你还可以转发骂别人这个东西我觉得当然你超过一定限度了,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解说:和潘石屹一样,大多数网民感到司法解释的出台是给了大家一个法律的武器,一旦受到伤害可以拿起它去追讨说法,可是也有一些网民担心司法解释的出台会让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
潘石屹:这个实际上是一个双刃剑,就是你有交通规则的话一定会对你的行动有限制,说红灯为什么要停呢,我不停过去不是挺好的,马上就要上班了。在红灯这一点,可是这个地方毕竟还有他人,它是一个上千万人,上亿人的空间,在上亿人的空间中,没有秩序的话就会乱乱的,就是通过这些定规则定法律,就是慢慢的把这个规则建立起来。
(来源: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