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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7日11:29|来源:中国广播网 |字号: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7·20"首都机场冀中星爆炸案今天上午九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
目前法庭正在进行法庭辩论,审判长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冀中星是故意引爆爆炸物还是过失行为,检察院指控冀中星是在今年7月20号起自制爆炸装置从山东省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晚18时左右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的2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被鉴定为轻微伤。
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后来冀中星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他的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冀中星多次表示不是故意引爆爆炸物,是过失的。他说当时警察走近他,刚问了一句你要干什么,冀中星怕警察抢到爆炸物,就把爆炸物从左手倒到左手,还没有向警察表达诉求,爆炸物就炸了。
当公诉人问他为什么到首都机场,他回答是要表达诉求,说自己在广东东莞多年上访没有解决问题。当天除了爆炸物还带了复印的传单,想要警察把他带走解决问题,他说自己大喊我手里有炸弹并不是要威胁谁,是怕伤害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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