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 新加坡吉林南粤鲁东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 华商纸媒滚动

海外网海外网>>时政>> 正文

网络名人秦火火案公开宣判 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14年04月17日09:43|来源:海外网|字号:

微博截图

据央视消息,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

2013年8月,北京警方通报,警方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两名成员。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利用“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民众作为攻击对象,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2014年4月11日,网络推手秦志晖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还指控,2011年8月20日,秦志晖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在作法庭陈述时秦志晖称,他的行为确实误导人们对公众人物、政府机关的看法。“为了出名,我损害了杨澜、张海迪等人的名誉和声誉,给他人带来严重后果,我表示歉意,在这里说一声对不起。”他说:“希望我的行为能警示他人,不要干我这样的蠢事。”

公诉人指出,量刑情节方面,秦志晖的行为触犯了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秦志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轻考虑。

(责编:肖静阳)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秦火火 判处被告人 公开宣判 网络名人 有期徒刑

评论时政国际娱乐文史地方华商

热图>

最新热点>

江泽民胡锦涛等卸任领导人都在哪露面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精选图片>

视频>

论坛热帖>

猜你喜欢>

奶茶妹妹与大19岁京东老总最新恩爱照曝光

大四女生打工攒2万带妈妈游东南亚(图)

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吉林|南粤|鲁东|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