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 09:55:00|来源:光明网|字号: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刘虎的辩护律师周泽向记者透露,8月3日下午3点40分左右,他接到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刘虎案承办检察官的电话通知:因不能在法定羁押期限内办结刘虎案,检察院决定对刘虎取保候审。
刘虎系广州《新快报》记者,2013年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中,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随后,北京警方证实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于8月24日被刑事拘留。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刘虎执行逮捕,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2月31日,刘虎被以涉嫌诽谤罪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刘虎涉嫌诽谤罪被北京检方批准逮捕
《新快报》记者刘虎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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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 取保候审 涉嫌 北京警方 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