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09:32:48|来源:中国青年网|字号:
村民拍摄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档案馆整体规划图。 供图
周兆兴向记者展示了一份2010年6月7日哈尔滨市政府所发的预征地公告。公告中,包括刘家村在内的7个自然村的集体土地被用于“黑大公路平房段至拉林段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但公告并未说明被征用土地的具体位置与征收面积。
周兆兴说,除了这份预征地公告,刘家村其他被征用土地,他并未看到相关的审批文件。刘家村同被征地的村民王恒也向称,包括他在内的被征地村民没看到过土地被征用前后相关的批文公示过。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办公室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8月8日向表示,其不清楚用于建设档案馆和服务区的土地是否有过审批程序,要去问局里的办公室。而记者多次拨打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周兆兴向记者透露,2013年11月,在被征地的刘家村村民们的一再要求下,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村土地征收办公室曾经代表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做出回复称,该工程先期征用的11000多平米基本农田,有省国土资源部门批文,之后征收的土地和先前的土地有关联,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但当时该办公室并没有拿出相应的审批文件。
在国土资源部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记者试图搜索有关征用土地审批文件的信息,但均未找到。
8月11日,记者致电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科。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知道该档案馆是属于土地审批的哪一个批次,否则无法查询到该土地是否有相应的批文。记者又联系资源厅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关于土地审批手续需要询问规划处。随后,规划处工作人员又将此事推回给了耕地保护科。
当天,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的工作人员向称,负责土地审批的同事目前并不在单位,对于档案馆以及刘家村其他征用的土地是否有正式的审批文件,其称“自己和其他同事并不清楚”。
11日,刘家村村长文向阳向记者表示,不清楚刘家村总共被征用了多少土地,也不知道用于建设档案馆的土地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一切问题你去找区里的集体土地征收办公室”。多次致电香坊区农村土地征收办公室,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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