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消息,云南石林县,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但石林的郑某某和丈夫陈某某闹离婚,竟狠心把亲生女儿卖到河南。幸好两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要求找回女儿。事后孩子找回来了,但郑某某夫妇也难逃法律制裁。
26日,随着石林县法院庭审的展开,这两夫妻狠心卖亲生闺女的前因后果都呈现在众人面前。法庭经过审理后,当庭判处陈某某和郑某某二人犯拐卖儿童罪。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丢掉“包袱”后,陈某某夫妇感觉异常轻松,分赃后,他们一起回到云南,拿着钱到大商场购物后分道扬镳。
2014年1月7日,陈某某骑着新买的一辆摩托从丘北来到石林。当晚,夫妻因分赃不均,争执了起来。
次日上午,心怀怨气的陈某某来到石林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报案声称和妻子一起联手将女儿卖到河南。
“起初一涉及案情,郑某某就很抗拒,故意回避一些问题。”办案民警廖警官介绍,经过做大量思想工作,郑某某才讲出把女儿卖到河南的事实。
结合陈某某夫妇的交代,警方很快在山东青岛找到中间人王某某。
王某某被警方带到石林后,她主动承认错误,愿意做表哥张某某的工作。迫于法律的压力,1月19日,张某某把阳阳送到石林县公安局。
因涉嫌拐卖儿童罪,陈某某夫妇、王某某已被警方刑拘。不久,检察机关对郑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因王某某在本案中并非牟利,张某某也主动将孩子送回家,司法机关决定对他们进行教育,不追究刑责。
“1月19日,把孩子交到郑某某手中,她的态度依旧很冷淡,也不主动上前亲亲孩子,关心孩子过得好不好。”廖警官也是一岁孩子的父亲,办案过程中目睹郑某某的态度,觉得有些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