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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反腐”:12起案件纪委介入11起(组图)【3】

2014-09-02 08:18:53|来源:新京报|字号:

  涉案小偷 牵出贪腐未明文规定属立功

  记者梳理发现,在媒体报道的“小偷反腐”案例中,一部分是小偷在被抓捕后,供述其所偷窃过的官员涉及腐败。另一部分是警方在审讯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窃官员可能存在腐败行为,向纪检部门汇报后查实。

  涉案小偷是否有减刑的情况?记者发现,即使小偷举报被窃官员腐败,在对小偷本身的盗窃案认定量刑时,司法部门并未认定举报属于“立功”。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白培中案为例,白培中家中被盗金额为1078万元,数额巨大,两名涉事小偷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辽宁省基层法院刑事犯罪审判庭法官李睿(化名)告诉记者,如果小偷是团伙作案,在刑期上会加重。如果在审讯过程中他不仅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实,还主动供出其他团伙成员,这可以视情节决定是否属于“立功”,在刑期上从轻。而在供认犯罪事实中说出官员可能贪腐,这只是供认事实的一部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属于“立功”范畴。

  陕西省基层检察官朴震(化名)认同李睿的观点。朴震认为,处理腐败案件,无论是纪检部门,还是检察院反贪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程序。盗窃案和腐败案在法理上没有任何联系。如果是腐败官员举报涉案的其他腐败官员,这也可以视情节看是否属于立功,但是小偷盗窃后举报只是针对其盗窃犯罪的事实,“是否减刑要看其能否供认出其他同伙,退还盗窃财物等。”

(责编:庞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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