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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7日08:54|来源:海外网|字号:
转基因食品消费者有知情权
欧美在转基因食品信息公开方面也存在很大分歧,并成为欧美食品贸易谈判的主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关于转基因食品标签的谈判。美国对转基因食品采取实质等同原则,认为不应该强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标注转基因食品。
欧盟则持不同看法,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对人体存在何种风险都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下,,必须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自2003年7月欧盟允许转基因食品在市场上出售,但任何食品中的转基因成分超过0.9%,都必须在标签上注明。
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标识,其它转基因农产品可自愿标识。
彭于发说,普通消费者无法依靠肉眼识别转基因作物。目前网上流传的通过大小或者编号等来区分转基因作物的方法都是以讹传讹。而网上流传的转基因食品名单,如樱桃西红柿、大个儿彩椒、小南瓜、小黄瓜等,也都不是转基因食品。
彭于发介绍,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从食用安全和环境安全两个方面展开,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5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巨大的争议使共识显得难能可贵。尽管还存在不少反对的声音,但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认同转基因研究的必要性、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严格安全检测的重要性。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剑平强调指出,国目前,我国尚处在非食用产品产业化阶段。我们不能笼统地说转基因食品不安全,应该对有关案例进行逐个分析,用科学证据和事实说话。目前,农业部通过批准的转基因产品都是安全的。(陆培法)
(责编:刘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