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09:14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觀點
地鐵打架要不要嚴罰
交通專家王麗梅
重罰管住“拳腳”
日前發生的多起公共交通工具上打架事件讓人“觸目驚心”,這嚴重影響他人出行安全。交通擁擠並不是發生類似“悲劇”的借口,道德的呼吁已很難約束住大家的“拳腳”。以發生在廣州地鐵的打架事件為反面典型,批評、教育已不足以彌補該事件對周圍乘客造成的驚嚇,以及對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除了加強公民道德教育外,地鐵公司和治安管理部門,更應在管理方面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細化法律條文,彰顯法治社會本質。
中國政法大學
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
打架行為危及公共秩序要受罰
目前我國擁有相對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覆蓋任何一項違法行為。一般情況下,打架雙方考慮到個人行為過錯,大多選擇和解。但是,如果一旦因“一時沖動”涉及危害公共交通正常運營,如跳下站台妨礙地鐵進出站,影響地鐵行駛等行為,或危害公共安全、破壞公共秩序,公安管理機關也將根據嚴重程度對當事人依法予以法律制裁。
中國政法大學
刑法學教授阮齊林
文明出行意識培養應加強
公安執法部門對於觸犯公共利益的行為必將依法予以適當處理。當前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沖突、打架斗毆事件仍屬偶然事件,對於典型事件的教育宣傳十分必要,廣大市民出行應遵守相應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樹立正確的榮辱觀和社會公德意識,培養反暴力的文明出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