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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地鐵打架最高罰千元

2012年10月15日09:14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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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11時50分,地鐵2號線前門站上演“驚魂2分鐘”,兩名外埠乘客因口角,在站台扭打起來,一人滾落站台后,另一人也跳下站台繼續追打。大約2分鐘后,工作人員將兩人帶上站台,所幸沒有出現人身傷亡,地鐵運營沒有受影響。

  10月8日下班高峰期,地鐵13號線與5號線立水橋站換乘通道內,一位老人因擁擠與一位女子發生爭吵,導致其猝死。

  一周時間內,連發兩起地鐵打架事件。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坦言:“類似前門這樣未影響正常運營的事件不計其數。客流量大的車站每個早高峰都得出現一兩起乘客打架事件。”而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5條地鐵線路因為乘客打架而“受阻”至少7次。

  對屢屢出現的打架事件,除了道德的勸導,法律要不要跟上呢?

  換乘站每天都有“撕扯、對罵”

  上周五7時50分,1號線國貿站,一列從蘋果園方向駛來的地鐵緩緩停靠,車門打開,下車的人流“呼啦”一下從車內涌出,車門外三五名心急的乘客順著人縫兒往車上鑽。

  “看著點,長眼睛了麼!”一聲大吼,人流明顯停了一下。記者看到一位穿著淺灰色夾克的男士站在列車門口,被上下車的人流沖得直晃悠,他單手握緊車門旁的扶手,邊嚷嚷邊用另一隻手肘頂了前面正要下車的一名年輕男子。

  已經走出車門的年輕男子扭頭回應:“你要干嘛,把嘴巴放干淨點。”夾克男不甘示弱,直接把胳膊伸出車門,指著年輕男子的鼻子破口大罵。上下車的乘客都自覺地繞開他們。

  突然,年輕男乘客抬腿向著夾克男就是一腳。關門鈴響,夾克男干脆躥下車,向年輕男子扑去,兩人瞬時扭打起來。列車幾乎擦著他們的身子駛出,一位女乘客驚呼:“別打了,小心掉下去。”最終,站台的工作人員和保安合力才勉強將他們拉開。

  “類似的口角和撕扯,每天早高峰都能碰到。”站台工作人員說,“大多數時候是罵兩句、推搡幾下就各自離開了。”

  車廂裡打架隻能等到站再勸

  地鐵一位工作人員介紹:“乘客在車站打架,站台巡視的工作人員會立刻到現場處理。首先是安撫雙方,如果動手了,就要等公安民警到現場處理。有一次,一名男工作人員站在兩名打架乘客中間勸架的時候,衣服直接就被撕了,身上也被抓傷了。我們沒有處罰權,除了勸架別的也干不了什麼。”

  地鐵四惠站,因為是一號線和八通線的換乘站,經常因擁擠發生乘客間口角或輕微肢體沖突。為此,地鐵在該站設立了首個糾紛調解室。遇到有糾紛的乘客,可在調解室選擇人民調解或治安調解。“如果乘客在站台發生糾紛,我們還能及時勸住,但現在大部分情況是大家爭搶上車,爭執發生在車廂裡,我們也沒辦法。”四惠站一名引導員向記者訴說對一些打架行為的無奈。

  地鐵2號線和平門站一位工作人員則向記者介紹了“勸架流程”:乘客通過車廂內的緊急按鈕通知司機,司機將發生情況的車廂、參與打架的人數等情況匯報給綜控室,綜控室再及時傳達給列車即將抵達的車站,車站派工作人員上車勸架,一般會將打架的乘客勸離車廂,再進一步解決。

  據北京地鐵公司統計,截至目前,今年對地鐵運營產生影響的打架事件至少有7起。上下車、進出站是乘客最容易發生口角的節點,而換乘站和客流大站每天都會發生乘客撕扯、對罵的事件。

  “痛快”打一架至少拘5天

  此前,公安部門曾經算過一筆賬: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打架的成本主要分為經濟成本、法律成本和家庭成本3部分。

  其中,經濟成本包括行政處罰、醫療費、營養費、治療費、陪護費、誤工費、交通費、賠償費、拘留期間自身經濟損失等。家庭成本則牽涉讓家人擔驚受怕,親人怨恨,朋友擔心,自身不良記錄,本人名譽受損等。

  法律成本則要視情況而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擾亂車站、公共汽車、電車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等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隻要有其中一種情形,就將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聚眾實施這些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情形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另外,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的,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意味著,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痛快”打一架,至少要拘5天。

  據北京地鐵公司介紹,在地鐵裡大打出手的大多因為小事兒,比如不小心磕碰一下、踩腳和爭搶座位等;打架雙方面對警察時,大多會后悔並和解。“因沖動打架,給其他人造成很大的影響,一列車因為打架而晚點5分鐘,意味著車上的近千人出行誤點兒。但很多人覺得打架是個人行為,不會受到處罰。”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責編:朱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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