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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駕照新規5大焦點--公安部有關負責人答網友問【2】

2012年10月16日10:11    來源:中國廣播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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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二:“遮擋號牌扣12分”:故意遮擋要受罰

【網友疑問】“難道車牌上沾了泥也算遮擋號牌?”

【權威回應】新規定將未懸挂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故意遮擋號牌危害很大。司機故意遮擋號牌后,往往毫無顧慮地在公路上隨意闖紅燈、軋黃線、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停車、違法超車,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特別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機借著號牌被遮擋、污損而駕車逃逸,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新規定加大處罰力度,是出於對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慮。

這項處罰規定中,“故意”兩字最關鍵。有的車輛遇上雨天,泥水濺到車牌上,這樣的情況就不算故意遮擋號牌。有的車輛遭遇車禍,車牌被撞壞,未來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車在號牌處貼上“百年好合”等字樣,或安裝個性化裝飾遮擋了號牌的字母數字等,就算故意遮擋號牌行為。

焦點三:新手上高速最高罰200元 陪駕有過錯要擔責

【網友疑問】“實習駕駛員能上高速公路嗎?”“高速陪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檢查、監督?”

【權威回應】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是禁止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的。但隨著高速公路路網建設速度加快,以及個人擁有的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多,群眾自駕車出行越來越多。很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都要駕車出行,特別是自駕游等中長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行駛。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來,不再限制實習期駕駛人上高速公路。

實習期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於駕駛技能不高、經驗不足引發的,此次修訂借鑒了國外的做法,明確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可以駕車上高速公路,但設置了限制條件,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准駕車型駕駛証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這也是為了讓有經驗的駕駛人幫助實習期駕駛人積累駕駛經驗,提高駕駛技能。

對於無“陪駕”就上高速公路的實習司機,公安交管部門將在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等地點設立檢查點進行檢查抽查。在實習期內違規駕車上高速公路的駕駛人,將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陪同人員指使、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對陪同人員要根據其過錯嚴重程度,確定其在事故中應當承擔的相應責任,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

目前,交警部門正針對修訂的《規定》研究具體的實施細則,同時加強日常監控。不過,更多的還是要靠司機的自覺,畢竟新規是為了保護實習期駕駛員。

(責編: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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